花了一上午整理這文章,被質疑有什麼目的還蠻灰心的。
也許沒落到自己身上,大家都覺得沒差吧,等有一天輪到自己,才會覺得很重要。
我是昨天看電視新聞才知道這種路橋上錄影的取諦法。
然後昨天從南部開回來,實際感受之後,提出上面的質疑。
先強調,我並不是收到罰單才在這亂吠的。
對天發言,如果是的話,小鳥軟掉- -
我相信合理的陳情是有效的,因為我剛剛已經接到國道警察局的來電,
並且談了半個小時,針對我提出的問題,他們也覺得有改善空間。
一樣對天發誓,如果不是這樣,小鳥軟掉。
我讚成取諦未保持車距,因為這樣真的很危險,
陳情的重點在【合理、合法、正確】地取諦。
算了,原來警察電話裡說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原因就是這樣啊。
我懂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