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付費 公平正義 沒有問題
問題在於 原本包含在燃油裡面的『稅率』+以後要增收的『能源稅』 如何交代
在加上台灣實質上沒有油品競價者﹝台塑跟著中油賺﹞
以及對照鄰近日、韓、新加坡...等國家 國民所得也不如他們
即便維持比他們低 我們相對的負擔也比較重
這樣變成人民公平 國家不義
2010年後 燃油價格是不是淪為政府向人民提款的方式 值得深思
以基本算試來看 隨油徵收 對一般家用車 影響微幅
1.8燃油稅 4800 假定一公升3元 4800/3=1600 假定每公升可以跑12公里 1600*12=19200﹝公里﹞
2.0燃油稅 6210 假定一公升3元 6210/3=2070 假定每公升可以跑12公里 2070*12=24840﹝公里﹞
柴 燃油稅 3726 假定一公升3元 3726/3=1242 假定每公升可以跑15公里 1242*15=18630﹝公里﹞
以上得知
一般用車倘若一年內開不到2萬公里 相對會比原本年收的稅金划算
但是營業用車 相對就是一種很大的負擔
以一台月跑一萬公里2.0的計程車來說
120000﹝年跑公里數﹞/12﹝平均油耗﹞*3﹝假定隨車徵收稅金﹞=30000
3萬-6210﹝原本燃油稅﹞=23790 相當於每月要多支付2000元的稅金
這也是目前營業用車極度反彈的原因 國道客運即便有政府補助也吃不消
隨車徵收的燃油稅說真的影響性不比環保稅來的重
畢竟這只是將原有的年收改成隨車
環保稅這東西就直接冠上 不管對誰都是雪上加霜
倘若台灣道路品質能隨之上揚 我想怨聲應該不會如此嘹亮
正所謂
節能環保 各出力量 政府無能 中飽國囊
冠名加目 只為銀兩 公平正義 說說講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