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息怒~~
我先聲明 以下文字不是站在醫生角度立場
只是提出另外一種觀點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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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我們都有既有的認知~
認為該注意些什麼事情~
或是該有怎樣的防範措施~
有人喝咖啡會不注意燙不燙??
有人會開車設定速然後去拖車後面泡咖啡?
但是~~在美國(
這是舉例 我知道國情不一樣~請各位看官筆下留情)
這些事情都發生了~~
有一位叫做史特拉的婦人~
去麥當當買了一杯咖啡
上車後就把咖啡放在大腿中間~
打開蓋子~~準備要喝~
結果突如其來的狀況使她緊急煞車~~
咖啡灑在雙腿內側造成二度灼傷~~
請問各位~~這是誰的錯??
以我們的國情與所受的教育來想~
這豬頭婦人的行為已經是腦殘了~~
但是這個腦殘~~
卻反告麥當當未設警語~~告知咖啡很燙 要小心食用
結論是!!
他獲得幾十萬美金的賠償~~
之後麥當當都會在餐盤紙上註明~"咖啡 熱巧克力燙口 請小心食用"的字樣
另外一位更瞎!
美國有一種車子後面可以在裡面生活起居的那種~trailer
有個人開在高速公路上
設好定速~~
就站起來去後面泡咖啡~~
這個應該更腦殘了吧~
結果用屁眼想也知道~
大車禍! 車主重傷!!
結論呢??
反告車商沒有在車主手冊當中註明
不可以在車子行駛當中去後面泡咖啡~
後來官司結束~~判賠車商要賠償車主幾百萬美元!
以上只是兩個案例~~還有更多其他腦殘案例!
也許這位醫生~~書讀太多! 以為台灣也可以這樣吧~~
上面第一位婦人的案例~~
就是現今 史特拉獎的由來~~~
知道之後我還真是
屎特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