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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拉] 月入低於 1.9萬 算貧窮
無頭像
   爆音九日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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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西屯區 來自 台中市
發表於 2010-1-12 04:55 PM 
月入低於1.9萬算貧窮 研究調整標準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12/1/1yn3h.html



更新日期10/01/12 13:35

內政部打算拉低「貧窮線」,貧窮的定義將從目前的「最低生活費」,改成消費加儲蓄的「可支配所得」,再取「中位數」為標準。按照主計處的估算,每人每月的「可支配所得中位數」是一萬八千九百八十元,一旦修法通過,每人每月的總所得不到一萬九千元可望納入社會救助範圍,比目前台灣省的低收入戶標準、放寬一倍。(張雅惠報導)

「社會救助法」目前對於低收入戶的定義是,家庭總收入平均分散給全家人之後,每人每月不到最低生活費標準,也沒有超過主管機關公告的年度金額,以台灣省為例,最近三年的數字都是每人每月九千八百二十九元。內政部打算調整這個定義,把最低生活費,也就是平均消費支出的六成,改成最近一年的可支配所得中位數。可支配所得指的是可以用來消費和儲蓄的金額,中位數是從低到高、落在最中間的數字。

主計處估算,每人每月的可支配所得中位數是一萬八千九百八十元,如果修法確定,等於每人每月總所得不到一萬九千元的幾乎都可以納入補助,貧窮線的標準幾乎比目前放寬一倍。

主計處稍早公佈九十七年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如果按照五等分位法,每戶家庭每年的可支配所得中位數是七十九萬六千多元,用這個概念除以十二個月、平均每戶三點四六個人,得出每人每月可支配所得是一萬八千九百八十元。

不過,社會救助法規定的家庭總收入,不只是薪水,還包括投資收益,以及房屋土地不動產的公告現值,甚至連動產的價值也要加進去;哪些人的總所得都要算?包括申請人、配偶、一等親直系血親、以及同一戶籍的兄弟姊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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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比愈爛

然後讓人產生月入 2.2 萬

仍算不錯的錯覺嗎???:18  :18


我生於中華民國 成長於台灣 兩者我都愛 
   soulhead (大頭鬼)

輕量Sm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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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發表於 2010-1-12 05:06 PM 
就是我啊


 
   小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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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南 區 
發表於 2010-1-12 05:10 PM 
最暗的是
月入2萬,才多一千元
不符合貧窮資格
所有貧窮的補助都無法申請
搞到最後比月入1.9萬的還難過


 
無頭像
   鴨仔蛋

腳踏車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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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2 05:17 PM 
這是參考什麼依據??


 
   閒雲野鶴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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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 來自 新竹
發表於 2010-1-12 05:19 PM 
月入一萬九以下列入貧窮

還不如修法把基礎薪資往上調來的實際

不然社會上一堆人領勞基法基礎薪資17280

這些人一樣繳稅、繳勞健保  對國家有貢獻

竟然列入貧窮


雖然說調高基礎薪資  會造成資方的困擾

但是真的付不出來嗎  是捨不得付出吧


政府的數據不知道都從哪裡來的

好像台灣基層階級都很富有

以去年主計處統計的平均薪資來說  4萬5千多元

試問  絕大部分的人月薪都有這樣的水準嗎

如果沒有  就是突顯貧富差距

竟然已經知道是貧富差距  那稅賦上為什麼沒有做調整

現在還弄一個  貧窮標的


今天要這麼做可以  相對國家要對這些『貧窮』階級  多點擔待、福祉

不然被點出來是給有錢人酸的嗎


馬老大  你的633呢  

一直釋放短期就業真的有效嗎  這只會使得薪資架構不斷的降低


 
   moses (MOS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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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虎尾鎮 來自 CHIWAN
發表於 2010-1-12 05:30 PM 
我們台灣這種福利措施,看都很好啦...只不過後面的動作就是強苛稅..中鏢的都只是這些中高層收入上班族...你想想看那些大老闆們...他的收入都是算億算千萬...讓他科徵個幾百萬..他還是賺得笑哈哈...尤其是中小企業的老板(負責人)...一年拿個工資1~200多萬,稅後的盈餘他拿回家之後也不用再繳所得稅(改甚麼兩稅合一制)...真是看了眼就紅..不過話說回來,..誰叫我們沒辦法當老闆..阿...健保也要漲..吃飯也要漲...只有工資沒在漲...:15


 
   +佑佑天使+

90cc菜籃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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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新市區 來自 崎玉縣春日部
發表於 2010-1-12 05:33 PM 
先來個社會救助,
再來增加老百姓的負擔!
改天可能又要多幾條莫名其妙的稅出來了!:15

如何增加老百姓的經濟收入及恢復景氣,
才是當下最重要的!


 
   小霖-Lin

Focus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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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來自 第三特區公約聯盟
發表於 2010-1-12 08:19 PM 
又是馬桶腦殘政策



 
州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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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老師 (小老師)

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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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新莊區 來自 仙境
發表於 2010-1-14 09:32 AM 
以十二個月、平均每戶三點四六個人來算說

那我也是低收一族了

我的薪水要養爸媽要除以三,才一萬出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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