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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就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要到死前的那一刻才能體會ㄔㄨㄚˋ屎的滋味!
那些贊成廢除死刑的人根本就無法體會受害家屬心中的痛!因為受害的不是他們家的人不是他們至親!
就因"人權"這兩字就要廢除死刑!? "人權"對那些反社會情節、禽獸不如的人渣適用嗎? 根本就不配!也不配身為"人"
文中那個人渣少年的心理已經是非常嚴重的反社會情節,他覺得不爽就想只殺人!強姦!還放話要殺法官!
那種人就算關個500年出來還是會繼續為虎作倀! 到時候受害的不知會有多少人!
那些會對社會造成重大危害而且無法改正的人,應該讓他們有投胎去當別種生物(最好會動的都不要,當顆石頭就好)的機會而不是繼續當"人"
終身監禁也只是"甲暸米"! 幹麼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養那種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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