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檔 | 收藏
點閱數:2,823 次
[哈拉] 傳明年廢除死刑
無頭像
   blackcat (橘子)

腳踏車魔人
文章 45
用戶失蹤天數 2557
點數 4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北市 板橋區 來自 台北縣
發表於 2010-2-2 01:28 PM 
殺人放火...憑什麼談人權!!!!!!!
:15 :15 :15 :15


 
   旺旺

Sentra 1.6
文章 2335
用戶失蹤天數 5295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來自 三重
發表於 2010-2-2 01:30 PM 


   kertsai (小蔡)

March
文章 1983
用戶失蹤天數 854
點數 73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北市 新莊區 來自 新莊-五股-彰化
發表於 2010-2-2 01:32 PM 
明明花2塊錢二顆土豆就可以節省狠多社會成本…為什麼要搞到這麼複雜咧。
判無期徒刑~國民就得養他20年以上~對社會有幫助?台灣也才多大…監獄也才多大。
廢除死刑…無聊!!


天下無道 災生四端 蒼龍飛昇 六禍禁絕 
   a中 (a中)

重機
文章 822
用戶失蹤天數 2049
點數 5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南投縣 南投市 來自 中彰投
發表於 2010-2-2 01:36 PM 

  

抗議



 
   foolblue

重機
文章 973
用戶失蹤天數 4214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嘉義縣 朴子市 來自 嘉義
發表於 2010-2-2 01:41 PM 
如果我出來選立委
第一個政見
對傷害別人的犯罪者
嚴刑峻法
死刑嚴格執行
比照外國可以觀禮
最好是強迫犯行人家人到場看槍決
固定的電視台SNG晚上12點後播送

生氣


德國OZ碟盤 TEXTAR來令片 國產來令片 
無頭像
   greg710404

腳踏車魔人
文章 33
用戶失蹤天數 4134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臺北市 士林區 來自 北市
發表於 2010-2-2 01:44 PM 
mint0511 發表:
廢除死刑?然後拿納稅人的錢養那些殺人犯?
...

沒有錢的時候可以漲健保費,可以課徵怪不拉機的稅收~~~政府很有錢的@@

別擔心!!沒錢他會來跟我們要的@@  

沒救的政府~~~跟腦子想啥東西的人權團體= =|||


 
   gemara (路竹小菜)

Matiz
文章 1726
用戶失蹤天數 2201
點數 19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高雄市 路竹區 
發表於 2010-2-3 10:12 AM 
simon44 發表:

ㄟㄟㄟ...
小雞雞這支小器官可以移植...??

不能移植可以作成肉鬆給囚犯吃
也可以拿去餵流浪狗


 
   小老師 (小老師)

遊客
文章 5563
用戶失蹤天數 4922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北市 新莊區 來自 仙境
發表於 2010-2-3 12:03 PM 
廢除死行是既定政策?當初是誰定的?
我覺得記者引述王清峰說的
「......我國已有四年未執行死刑,但重大暴力犯罪並未顯著增加。
世界上已有一三二個國家廢除死刑或十年以上未執行死刑,在所有國家中,比例達三分之二,
廢除死刑已是世界潮流。」
裡面提到的二點就很像「中油直喊虧本,卻年年大賺油水錢...」類似
其一
「已有四年未執行死刑」
是因為我們國家的法官都很重情,不願重判,而且從以前到現在幾乎年年在減刑
人權和宗教團體都在提倡「即便重大犯罪者虐殺無辜,被抓也要給他活下去的權利。」
就算犯罪者殺妻殺子殺父母殘殺無辜人太甚,他們都抱著只要罪犯曾有改過之心就選擇願意去原諒
(繼續活著以後放出來給善良老百姓繼續承受威脅嗎?)
史特龍曾拍過一部「眼鏡蛇」電影,開頭就是他當特警,把罪犯宰了,從現場裡把受害的小孩救出來,
一堆記者和人扶團體上前圍過來質疑他的殘忍和不重視罪犯人權,他直接就對他們說「去和這小孩子講人權去~~」
諸如類似的情節。後來為了要宰掉一直被跟踨的罪犯,才發現同行的自己人裡有內奸
犯罪的人都很聰明很厲害,會耍各種手段,也不會去在乎別人的權利
那一般小老百姓的保障在哪裡?

其二(就是我轉粘的第二三行)
世界上不是「已有」,而是行經二十一世紀的現在,廢除死刑不是潮流,而是一條河流的走勢去向。
就像未開發、開發中、已開發國家在不同世代面臨的問題,我們老是在講現在我們遇到的種種問題
(像環保、教育、社會救助、醫療等),是日本、美國在二三十年前所面臨的,而聰明的我們卻老是跟
著在走別人已撞牆過,還叮囑告戒過不要這麼走的路。
像以前「陳進興」所犯下的眾多案,當時和之後還是有一票的人權團體和宗教選擇代替大家來原諒他,
希望他繼續活著讓他得到救贖,就沒有一個團體出聲為受害者家屬說句公道話。
是人都會死,死要死得其所,社會公論都是希望
「善有善果,惡有惡終。」小時常看電影裡演的,幾乎都是120分鐘裡壞人壞透了119分鐘,主角好不
容易在千辛萬苦的磨練和對打,在最後一分鐘打這大惡人給打倒了,接下來很快就進到「劇終」二字。
這哪裡是在教人向善,問過一堆人都幾乎選當「大壞蛋」因為有好吃有好拿還能爽當119分鐘的角色,
人生也是如此,這是人性,這才是潮流趨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02/4/1zukn.html

以後做壞事做得再壞的人反正死不了,反正裝乖還能有機會再出來,
以後誰來當好人?誰來遵守法律?
法律的走向趨勢,真的是在保障壞人的權利,漠視普羅大眾該有的公民權。
我認為放著死刑雖久未執行但不廢它讓它還存在著,
至少還多少能讓多數心存犯罪人不要太超過了。
以後我對學生們講這些犯法的事不要做時,學生哪裡會再去在乎了。

啊不然就大家來公投吧
公投過了,死刑就讓你廢

而不是只為了造就某些個人和團體的「推動里程碑」
卻拿著大家的生命財產來賭一把~~~~~~

[iframe]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02/4/1zukm.html[/iframe]


 




加入贊助商  |  免責聲明  |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