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二開心的到花蓮海洋館去遊玩回程時大約傍晚六點時,在海岸路969號的統一精工加油站的洗車場旁停車
才剛起步就被一台白色TOYOTA從車到轉進加油站給撞上.當時我們是停車後又才剛起步所以車速佈道10公里吧
而他們一撞到我們時又馬上後退,才剛起步步道兩秒時有看到左前方有白白的下一秒就被撞.下車察看時白色車主卻說,
你沒看到我嗎?(我們說我們沒看到你從車到轉進來)白色車主說:我有看到你我想說你會讓我耶.~"~整個就很火大
我們在加油站內而且是直線,而他們卻是從車到轉進來.還說我們應該要讓她....聽到這句話時我們整個火很大
後來那位車主說現在怎辦,我們就說報警阿叫警察來也是我們他們只在那東看看西看看拍照存證.
當警察來時第一句話就問他們你們是行駛間的嗎?重點是警察不只問他一次唷它一直回答說沒有我是停在這是他們撞我的.
(睜眼說瞎話~"~:15 )之後去警局作筆錄警察說我們發生意外是在私人土地所以非交通意外只能算意外所以沒辦法開三聯單.
作筆錄我們有跟警察說他們撞到我們後又後退.這時那位先生也跟警察說我們撞到他後他有後退(作筆錄他整個人就很心虛一直看我們怎嚜回答)
因為雙方剛好都沒車撞車的保險所以也沒辦法理賠.對方一直說他是靜止狀態是我們撞他警察說我們是行駛間所以只能自己看著辦.(當時在等交警時我們有詢問他們是否有保險時他老婆:18 超不客氣的說她們部會自己處裡唷幹麻幫他們~"~我們只是問他是否有保險,當時想說最好都是保險處理財部會麻煩)
我們有拍照存證在查看照片時發現加油站有攝影機應該有拍到當時是誰在行駛間.之後有請警察幫我們調閱警察也很好心幫我們去調....
但今天接到警察來電他說
加油站說他們監視錄影只錄到11號為止(會部會太巧了如果過年這時發生事情他們要如何查證..

)
本來開心的計畫出去玩解果因為這件事情讓我們隔天一早馬上回來台中

沒心情了又破財.那對夫妻說他們趕著回台北(瘋了嗎)天色晚又下雨帶著兩個小孩要開車回台北.花蓮要開蘇花公路在到宜蘭在開雪燧再回來台北.....整個就是在說謊...
想請住在花蓮加油站附近的車友們想請你們幫忙是否可以幫我們拍整個加油站我們想看是否還有什麼有利的證據(攝影機).
本來想說算了但想想越想越氣怎嚜可以公然在說謊.所以想起車友們幫忙看是否還有其他攝影機(想證明誰在說謊)
我們車的正前方有一支攝影機但他們說錄到11號為止之後的時間沒攝影
有打電話去詢問他們說攝影機存檔只能一個月想利用這段時間找尋
因為這次意外害我們白白損失
九張小朋友.她們的態度及回應讓我們越想越氣所以想位自己的權力爭取到底畢竟不是我們撞他
.他們一直說是我們撞他們的:15 還公然說謊.
小朋友花在葉子板整個換新的.下巴破損(才鋼穿新衣沒幾天就...)車門.因為撞上去又到車所以整個葉子板被擠壓車燈急下巴被擠壓整個拖臼
導致開門時總是有咖拉咖拉的聲音.

過年車廠也沒開所以要繼續玩下去.但一聽到車門如此的抗議只好打到回府.
在加油站車禍真的很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