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茶 發表:
對刑法不是很懂 但有疑問是 判無期 ...
我想你的年代應該沒讀過公民與道德,不然你會知道褫奪公權跟刑期無關,你完全搞錯了
因為叫做"褫奪" "公權"
按照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十六條褫奪公權之內容,「褫奪公權者,褫奪左列資格:為公務員之資格、公職候選人之資格、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之資格。
褫奪公權說的是公民權被剝奪,那何謂公民呢? 公民有哪些權利呢? 相信你可以找的到.
在我的年代,你不懂法律沒關係,因為你不是法律系
但是每個人應該都知道自己的權利,因為每個人台灣"國民"只要年紀一到,就被憲法賦予行使公民權的權利,所以我們一定會讀"公民與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