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涉嫌「養贓車」衝業績 民眾二度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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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18 18

彰化縣警局為維護治安,要求各轄區員警勤查失竊贓車,有民眾質疑極少數員警為了衝業績,涉嫌「養贓車」,把當月份查獲「超出業績」的失竊車輛,展延到隔月才通報,車輛遭竊的民眾已經花錢買新車,才發現車輛早已尋獲,縣警察局長蔡義猛認為,這種現象不可思議,已下令徹查。
為了降低自小客車失竊率,彰化縣警局積極推展汽機車免費烙碼勤務,並擬定類似「業績分配」方式,要求各轄區員警積極追查失竊贓車,不料卻有民眾向縣議員葉寧鋒投訴,質疑極少數員警為了衝業績,涉嫌習慣性「養贓車」,也就是常把當月份已查獲、卻超出業績量的「失竊車輛」,展延到隔月才通報,造成急需要用車的民眾早已被迫花大錢買新車,如今才又發現車輛早已尋獲,認為嚴重危害到民眾權益!
面對縣議員言之鑿鑿的質詢,縣警察局長蔡義猛在答詢時也認為不可思議,並強調這是個案的行政疏失,還是蓄意匿報,將全面徹查,以免讓被害者遭受二次損害。
葉寧鋒議員並感嘆表示,早期有少數員警為了衝業績、求表現,會涉嫌養案、養槍與養毒,都值得諒解,如今還涉嫌「養贓車」則實在太離譜,要求縣警局拿出魄力全面清查,不要讓受害民眾成了員警業績掛帥下的冤大頭。(攝影:李河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