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檔 | 收藏
點閱數:2,373
[事故法律車險] 【法律常識】叉路─右方車輛優於左方車輛
   pengchunjen (阿彭)

版主
文章 533
用戶失蹤天數 3622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臺中市 西 區 來自 台中
發表於 2011-8-19 09:59 AM 
若在無號誌管制且無法區分主幹道支道或相交車道交通流量相當時,如同時為直行車或轉彎車時,則左方車輛應暫停讓右方車輛先行,所以右方車擁有優先通行權,現在我們便要了解右方車及左方車的定義,才能明白誰才是擁有優先通行權。
 在交叉路上,以車輛的相對關係位置判斷右方車及左方車。比如說,你的駕駛座右方行徑的車輛稱為『右方車輛』,擁有優先通行權。因此,當在交叉路口轉彎且無號誌管制且無法區分主幹道支道時,應禮讓你右方行徑的車輛,則對方擁有優先通行權。

完整資訊: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5402

所以十字路口如果沒有交通號誌,務必禮讓右方來的車輛喔!!!  


阿彭 
   小賭

Focus 1.8
文章 2992
用戶失蹤天數 1512
點數 9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北市 林口區 來自 木木口
發表於 2011-8-19 10:23 AM 
感謝分享!


 
   士林小班

版主
文章 63237
用戶失蹤天數 1477
點數 561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臺北市 士林區 來自 P.S.T (北士幫)
發表於 2011-8-19 11:22 AM 
抄收 . 感謝友台 ...


 
   s917314 (酪咖)

腳踏車魔人
文章 45
用戶失蹤天數 3841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北市 林口區 
發表於 2011-8-19 11:23 AM 
right of way, 這在加拿大早行之有年了...
在臺灣喔, 算了吧.....禮讓並不是臺灣駕駛人心中體會得到, 腦中思考得到的部分.....


 
   d92422156 (阿比賢)

腳踏車魔人
文章 55
用戶失蹤天數 5080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發表於 2011-8-21 06:37 PM 
在台灣..........





















衝阿!!


 
   gemara (路竹小菜)

Matiz
文章 1726
用戶失蹤天數 1764
點數 19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高雄市 路竹區 
發表於 2011-8-22 07:05 PM 
會這樣訂是有原因的
因為右方的車會被A柱擋到左邊的視線,所以左方車要讓右方
同理,在右駕的國家,就是左方的車會被A柱檔到右方視線,所以右方要讓左方


 




加入贊助商  |  免責聲明  |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