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無號誌管制且無法區分主幹道支道或相交車道交通流量相當時,如同時為直行車或轉彎車時,則左方車輛應暫停讓右方車輛先行,所以右方車擁有優先通行權,現在我們便要了解右方車及左方車的定義,才能明白誰才是擁有優先通行權。
在交叉路上,以車輛的相對關係位置判斷右方車及左方車。比如說,你的駕駛座右方行徑的車輛稱為『右方車輛』,擁有優先通行權。因此,當在交叉路口轉彎且無號誌管制且無法區分主幹道支道時,應禮讓你右方行徑的車輛,則對方擁有優先通行權。
完整資訊: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5402
所以十字路口如果沒有交通號誌,務必禮讓右方來的車輛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