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輪胎刻花再賣 業者賺黑心錢
民眾汰舊換新輪胎,卻可能買到廢棄品再製的「刻花輪胎」!昨有議員踢爆,部分業者把回收輪胎,重新雕刻出紋路,再賣給不知情民眾,賺取至少五倍暴利。更因胎壁厚度、防滑效果遠遜於
新品,可能易爆胎致危險,但交通、環保、消保官昨都坦承「無法可管」。
台北市
政府監理處主任
秘書李開說,「刻花輪胎」從外觀上,的確難以辨別,雖不限制使用,但可能無法通過「偏滑」、「摩擦率」等驗車項目。而環保局科長蘇芳惠則說,輪胎辦理報廢前,屬民眾所有物品,自由買賣、再製等,均不違法。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昨表示,由於「刻花輪胎」是將磨平的廢棄輪胎,以加熱刻花方式,重新製造紋路,故胎面較薄,易爆胎。民眾可從胎緣標示的製造日期,或是輪胎
安全線與胎面間差距判斷是否為「新鮮貨」。
陳建銘更驚爆,有民眾向他投訴,有大型車廠與業者合作,以每條三十至五十元價格,收購廢棄輪胎,製成「刻花輪胎」後,每條可賣到五百至一千元。據他所知,成品已流入市面,不少民眾可能買到而不自知。
台北市政府消保官陳秋芬說,根據現行法規,二手或報廢輪胎並無相關規範讓消保官依循執法,尤其認定是否影響安全有一定難度。此外,買賣、再製輪胎,甚至把舊輪胎「刻花」均不違法。
雖然從未接獲相關投訴案件,但陳秋芬仍呼籲,大部分民眾購買輪胎時,期待的是新品,業者販賣前,應清楚告知
商品狀況,如為全新或二手,車主購買時,也應檢查或詳問,尤其輪胎影響生命安全,「品質比價格更重要」,若貪
便宜,恐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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