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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發柴] 限速60km ,71km超速被拍.....
   spot (插朵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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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6 07:51 AM 
大剛 發表:
地點在台北市水源快速道路(往南),限速60km因 ...

     測速器取締超速,一般道路至少在100公尺,高速公路、快速道路至少在300公尺前,需明顯標示「前有測速照相」,另外兩車同時被測速器拍到,或搶送急診,可請醫院急診開具證明,這個都可以寫申訴理由~至於交通機關是否採納。那就只有天知道了~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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