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追追追/舊案新查/過收費站沒錢免驚 國道局借你錢?
原文網址: NOWnews【網路追追追】網路追追追/舊案新查/過收費站沒錢免驚 國道局借你錢?
http://www.nownews.com/2009/01/09/515-2392547.htm
2009/01/09 10:32
追追追小組/調查報導
網路傳言過收費站時若沒帶錢,可以向收費站借錢,根據2002年追追追小組的調查,這說法是源自收費站值班人員私下自掏腰包,好意借給粗心駕駛人的舉動,而非高速公路局所提供的服務;但最近有網友發現新版流言中,照片裡出現疑似制式化的「借錢單據」,還註明自2002年8月起有新規定,難道國道收費站已經開辦借錢服務?
>>>>看原信:過收費站時身上沒錢該怎麼辦?
舊報告:網路追追追/上國道沒帶錢? 嘸免驚!收費站可借錢
從新版流言的照片中,可看出單據裡直接將車號、日期欄空出,後面直接補上不照章繳費的補繳辦法,並提醒民眾記得還錢,不然要被罰款3000元;最上方更註明2002年8月1日起,「未依指定車道過站」者也要罰3000元。
有網友提出疑問,疑似制式化的「借錢單據」會不會與2002年的「未依指定車道過站」規定,同屬新開辦的制度呢?泰山收費站站長呂理棋一看見原信照片,笑著表示,原信照片裡的單子不是「借款單據」,而是「補繳通知單」啦!
呂理棋說,過去許多收費站遇到沒帶錢的駕駛人,值班人員會私下借錢給過路人,作為一項便民措施,像他自己也是其中之一,一年下來往往借出超過萬元;不過從2006年2月ETC電子收費開辦以來,許多駕駛人常在下車前往國道辦公室的路上,差點與來車發生意外,因此國道高速公路局去年已明文規定,為了駕駛人的安全,禁止再私下借錢給駕駛人,避免發生意外。
而原信照片裡的「補繳通知單」,呂理棋解釋,這是駕駛人沒帶錢時,收費員直接在收費站開立的單子,並非借款單;另外從照片右上角的戳章,可以看出這是2006年的單據,屬於舊版,現在補繳通知單已改為新版,但內容大致相同。
如果民眾經過收費站沒帶錢,呂理棋表示,可以在「現金/回數票車道」或「回數票專用車道」取得補繳通知單;他也特別提醒民眾,若拿到補繳通知單,千萬記得在三天之內,將通行費(或回數票)掛號寄回開單的收費站,或者三天內經過其他收費站時,將單子與通行費(或回數票)一起交給收費員銷案,不然被罰款3000元就得不償失了。
總結來說,原信流傳的照片並非「借款單據」而是「補繳通知單」,當駕駛人忘記帶錢時,在「現金/回數票車道」或「回數票專用車道」都會拿到;為了避免三天內忘記還錢,還要被罰3000塊,建議大家先準備好回數票或零錢再上國道,才能通行無阻、開心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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