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6補充
跟律師討論過
我的案例走法院有超過七成的勝算
我保留變速箱震動瑕疵約半個月
現在不需要熱車變速箱震動已更明顯且頻率更高了
感覺離行車輛鑑定的時機近了...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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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關係要旨:
福特Focus新品瑕疵及瑕疵處理無效危及使用時之安全。
申訴處理經過:
本人於103.3月購買福特Focus後使用過程發生起步車體震動,持續向福特原廠反映、檢測至103.11月份(使用里程數24500公里)原廠進行變速箱拆解維修。但後續使用其汽車起步車體震動為根本解決仍然再發。後續於104.4.13原廠(使用里程數37800公里)測試確定瑕疵需再進行變速箱拆解維修。
申訴事由:(爭議所在):
本車車體震動瑕疵無論是使用公里數以及使用天數而言,發生頻率均縮短代表福特原廠對車體震動瑕疵無法解決。本車車體震動瑕疵再發頻率為5~8個月而原廠保固3年後將需由本人自費維修。雖福特文心廠張廠長承諾該車保固由3年延長保固至5年,但是車體震動對本人而言已造成行車安全之恐懼,本車無法讓本人感到行駛安全。
請求內容:
要求與福特解除契約退貨,本人已對本車之安全性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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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加油添醋,只呈現事實...
買了Focus只讓我愉快3個月。
該車本身設計不良,原廠維修補救無效,客服再來火上添油...
1.新車8個月(103.11月份)就要進行第一次變速箱拆解維修...
2.維修後5個月(104.4.13)又得再進廠進行變速箱拆解維修第二次,變速箱震動並不是100%發生(開完高速後熱車發生頻率最高),第一次維修後2個月震動再發直到104.4.13測得起步震動數據為401(超過250必須進行變速箱拆解維修)...
本次插曲是:
104.4.13檢測震動數據401後要我進廠維修,這次我決定不再讓福特無效性的處理變速箱震動,保留瑕疵現象進行車輛鑑定...
中華民國汽車鑑價協會協會http://www.tcac.org.tw/edm/ac002-1/
德國萊因車輛檢測
http://www.cpo.tuv.com/about_cpo.htm
結果福特隔天後來電要我協助讓他們收集時速50的檢測數據,我愚蠢的勉為答應測試後檢測起步震動數據這次低於250,我得到福特告知這台車是正常的無須做任何處理,頓時我愣住...
後續我開完高速公路再去福特檢測震動數據結果為401...
我的律師親戚表示福特不愛惜自身的羽毛,但是受害的卻是車友...
3.現在我這台車還在消基會申訴中,在福特領薪水上班的維修人員、客服人員還在無奈的處理中...
我不加油添醋,只呈現事實...
後續進度我會再上來吐苦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