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這個歡樂小天地3年多嚕

~不長不短,剛好是高中整個學程+2個月暑假的時間
每當在路上遇到其他阿佛,都會多看兩眼

,有族貼的會更加興奮
不自覺的會拉近兩台車的距離,尾隨觀賞一下,但因為家庭議院的法令,不給貼文字圖案類的東西
好幾次,有遇到車友興奮靠向我的車尾時,沒看到族貼就轉開惹

,只能心中吶喊著"我也是族友ㄚ!"


3年多惹~3年多惹~3年多惹~在連續敗訴後,終於出現了一道曙光
法令內容:允許申訴者黏貼靠腰很久的貼紙"乙張",但大小須送審檢定
就這樣,為了能貼貼,我將標準尺寸的族貼呈上審核,結果->打槍駁回(被嫌太大張)
(O.S.明明就不會,為什麼...為什麼...

)
辛苦遊說各長官後,終於批准惹

,但只能貼其中一部份

(不會叫我F.S.C挑一個字吧)
審判長露出奸笑說 : 最下面的那排小字
我 : 納尼!! 不能整張貼!!
審判長 : 不然就不給貼囉~呵呵
我 : 好吧~我接受 T o T
就這樣,我只好用美工刀將可憐的族貼分屍惹
就在妥協的隔日,馬上就挑了個良辰吉時給它貼上去(以免有人臨時反悔)
在洗車場想了一下後,就迅速決定把它貼在FOCUS字標下
雖然只有小小的一排字,但至少還算是有跡可循(心理安慰:給貼就不錯了)
不過應該只有眼力好的車友才看的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