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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C 開了那麼久 老車友應該知道我很少去處理站上文章跟刪除會員
基本上洗版帳號直接砍也是很正常的管理 (所有網站皆是這樣處理洗版帳號)
今天睡醒打開 MAIL 收到一個 USER 質問我,並要我恢復他的帳號 (禁止發言, 收到他的信後改成禁止訪問了)
信中完全沒提到他自己洗版為了廣告他自己 把文章弄到排行榜第一名的事情 (他幹這件事已經是第2次了)
只說版規沒有任何規定不能PO廣告文 , 還說是同行陷害撿舉的
事情發生後 又註冊了新的帳號
真的有心要來 FSC 賣東西 , 好好的經營
灌到排行榜第一是很厲害 , 但車友認同你嗎?
版規是沒規定 , 因為機器人行為均視為機器人 , 一律直接刪帳號及文章
但法律有規定
三、干擾他人電腦或相關設備
大家可能也常常看到,有駭客攻擊政府或個人網站,導致整個網站被癱瘓的新聞。在這種案件當中,如果駭客被繩之以法,又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
刑法第三百六十條規定:「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而如果駭客攻擊的是政府網站,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一條,更可以加重其刑罰至二分之一。
也就是說,最高可能會被判處四年半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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