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車友,想請問一下,小弟今天發生車禍 (是機車對機車的車禍)
如下圖,小弟的車在前面(紅色車)因前面車群急煞車,小弟也跟著急煞車
大家都有停住,但在小弟左後方有一女生就煞不住直接撞到我(藍色車),
小弟的腰部有稍微擦傷,車子沒有損壞,但那位女生就跌倒車子也有些損
壞,人也有些擦傷,他說要叫警察來,說我煞車後又左轉(可是我沒左轉)
才會讓他撞到我....
後來警察來了,救護車也來了....
後來那位女生坐救護車去醫院(救護車駕駛也有問我要不要去如果不去要
簽切結書,表示是小弟自己不坐救護車去醫院)
又有一部專門的人測量車禍事故的警察也來來了,而其中不是測量的那位
警察對我說 : 一般而言後車撞前車都是後車的不對,但如果我沒事(受傷),
而後車有受傷道義上我多少要負一些責任....
真的是他說這樣的嗎? 小弟到底有沒有錯?要不要負一些責任?
還有警察還沒對我做筆錄,說改天會找我(到底要不要做筆錄? 報案的不是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