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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us-小白 於 2007-11-17 11:33 PM 發表
今天下午四:二十分左右~在竹北....被一輛機車撞到~~~~
我的小白整個前輪受損(需要定位,鋁圈刮痕..開起來方向盤是歪的

),駕駛座車門凹陷,前 ...
1.私下和解的開單是指妨礙交通...跟什麼禮讓不禮讓沒啥關係...況解...就算開單又怎樣?6百塊而已!至於對方受傷傷害的部分,會依肇責來判定,警察大人可以未卜先知...乾脆去東門城擺攤算命好了.
2.要12/1前修好愛車,建議你跟保險公司討論,先進行出險同時請保險公司去釐清雙方的責任歸屬.但是以你的情況研判,鑑定的結果你絕對不會是百分之百免責!所以保險公司會依責任比例去向對方求償,藉以減少保險公司的損失,但這部分的錢也不會到你的口袋.
3.定位部分保險不知道有沒有負擔,這點一定要問清楚.
4.所以...乙式險不像任意險有額度的問題,只要辦出險了明年的保費折扣(或是年底可以鈑烤的片數)鐵定是沒有了,要不要把車丟著然後花時間和精力跑警局,保險公司,甚至是調解委員會,更慘一點是法院,把責任歸屬比例弄出來再修車,以便爭取隔年那幾千元保費的折扣(或是年底可以鈑烤的片數),就看你個人怎麼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