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手機通訊錄,不要用 "家"、"老公"、"老婆"、"爸"、"媽"等名詞去定義連絡人. 注意手機通訊錄 有一婦女手提包被偷,裡面有手機、金融卡、錢包等。 20分鐘後,當她打電話告訴老公被偷的事, 老公驚呼:啊..剛才收到妳的簡訊問我 金融卡的密碼,我立刻就回了! 婦女趕到銀行時,被告知所有的錢都已被提走。小偷通過用偷來的手機發送簡訊給"親愛的老公",而獲取了密碼,然後在短短20分鐘內把錢取走了。 [注意]不要在手機通訊錄裡顯示自己與連絡人的關係;忌用"家"、"老公"、"老婆"、"爸"、"媽"等名詞去定義連絡人,我的電話簿真的都是用這些名稱耶...喔哦...馬上改 !!!!!! 我自己好像也是耶 .... :&30 趕快去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