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Line 為聲援小鄧
及向福特汽車公司正式表達對中太公司丟車之不滿和遺憾,
準備正式發文給福特六和汽車公司 !
先將函稿放上來, 請ST-Line的隊友看看是否需增補修訂..
聯絡人資料暫時先空白..
FOCUS Sport Club ST-Line 車友俱樂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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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4月1日
發文字號:ST-Line字第097040001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主旨:有關貴公司授權經銷商中太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將送至該公
司保養廠維修之車輛(車號: 車型:FOCUS ST)遺失案,
經該車輛車主與該公司洽商賠償事宜並等待數週後,仍未依
車主請求妥善處理,本團體對該公司處置方式及過程強烈表
達不滿和遺憾,敬請 貴公司指派適當負責主管協助處理本
案,以免損及 貴公司之形象及商譽,請 查照見復。
說明:
一、本車友俱樂部鄧姓車主於今年2月中將車輛送至福特中太汽車
公司溪園廠維修,經數週零件待料及維修後,該公司於3月12
日竟告知車輛失竊。隨後車主立即向警方報案,並向該保養廠
查詢車輛遺失過程,始得知該廠不僅將鑰匙留置於車內,前一
晚竟然未開啟保全防盜系統,而保養廠也未設置任何監視錄影
系統,該公司管理鬆散,漠視顧客車輛安全,可謂荒謬離譜至
極。
二、福特中太汽車公司遺失該車輛後,處理過程草率缺乏誠意,事
發近一週後於3月18日僅由委託之保險公司處理,並未積極重
視車主權益協調賠償事宜。直至鄧姓車主向台北縣政府消保官
申訴,並於3月24日由消保官陪同至中太汽車公司協商,該公
司始提供參考方案,但仍未提出具體賠償金額,並以國內已無
庫存車為由拒絕賠償同款型式車輛。
三、貴公司素以重視顧客滿意度及提升專業服務品質(Quality Care)
為經營理念,但 貴公司之經銷商中太汽車公司卻如此漠視顧客
權益,事發至今已近三週,卻一再拖延仍無賠償車主損失之誠
意,其處理方式不僅嚴重危及福特汽車公司之商譽,並十分令
人失望及遺憾。
四、車輛進廠維修竟意外遺失是廣大車主無法置信及接受之事,希
冀 貴公司本於誠信與負責之態度,儘速指派負責主管依據鄧姓
車主申訴要求(詳附件)妥善處理本案,福特中太汽車公司並應
賠償鄧姓車主一切損失。在本案尚未妥善處理並獲致具體協商
結論前,本團體擬考慮通報各福特車系車主,將福特中太汽車
公司列入不受歡迎之經銷商。
正本: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中太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FOCUS Sport Club ST-Line車友俱樂部
附件..
鄧姓車主申訴要求如下:
一 消費者購買福特公司生產製造之車輛送回福特保養廠維修保養,係信賴原
廠具有維修之專業能力,但原廠卻未盡妥善保管顧客財產之責,遺失所交
付維修之車輛,因此不同意福特中太汽車公司以所謂「折舊後價格」賠償
解決。(因車主不是賣車,無所謂折舊問題。)此事件影響福特汽車公司
維修體系的公信力及品牌形象,福特汽車公司應妥善處理,車主要求福特
中太汽車公司賠償同款式FOCUS ST新車一輛。
二 台北縣政府消保官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解釋,福特汽車公司保養廠有「惡性幾
近故意」的重大疏失,包括:
1. 將車主的鑰匙留置在車上。
2. 解除保全系統後未重新設定,導致竊賊輕而易舉將車輛開走。
3. 依據消保官建議,可請求原廠支付車價最高三倍的懲罰性賠償。
三 除原車配備之外,有關車主自行購買安裝之改裝品,亦應一併賠償損失。
四 福特汽車公司應訂定車輛進廠保養維修及交車之標準作業程序,並嚴格要求
所屬經銷商確實執行及改善管理制度,避免再發生車輛遺失事件,讓廣大車
主能夠安心回原廠保養、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