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in 發表:
隊上有兩名律師,真是好!
提供實用的法律 ... 雖然走法律(訴訟)途徑未必是最好的解決之道,
不過這是責任的底限,也是談判的基石,
先作好開戰的準備,再來談判,相信是談判佔上風的不二法門.
這也是為何我還是會建議鄧大應該請律師的原因.
這個案件牽涉的金額,我會覺得已經達到請律師的經濟規模,
通常這樣的案件,大概5萬元左右的律師費,
就可以包到一審官司結束,
談判,諮詢,開庭,寫狀子等,全部包括在內,
多了專業人士可以出意見,心中會踏實得多,
也比較不會影響到自己的日常作息,有利長期抗戰.
附帶一提,我不是來包攬案件的,
在下已退出台北律師公會多年,當然也無法接案,
車友可別以為我是來做廣告的喔!
純粹提供意見讓大家酌參.
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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