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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激敗團殺] 《G》提告
   lenin (劣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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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內湖區 來自 ST-Line
發表於 2008-7-8 03:53 AM 
Stanly:

我覺得一個人的聲譽、信用是很重要的,
搞這個事情,本來就是吃力不討好,
也不過是想說有便宜的東西,
大家可以集合起來買一買,
其實就是這個樣子。

但是,今天有人指控TOM從中牟利,
雖然沒有說到我,但是,這個版,是我跟TOM、阿昌一起負責的,
如果他有從中賺到錢,
那麼,我也脫不了嫌疑。

面對這樣的不實指控、污衊,
要看笑話的、質疑的,是大家的事情,
但他還加個「錯!600X20」,這是指什麼?
一萬二,TOM賺了一萬二嗎?

我們開宗明義說明不賺大家錢,
但是,面對這些莫名奇妙的指控,
又不負責任地不提任何證據,
然後你一言、我一句地把一些不存在的事實加上去,
一個說成本拿到2500,一個又說是12000,
面對這樣的污衊,
這些人有道歉嗎?

為了維護自己的聲譽,以及大家對搞激敗團主事者的信任,
向對方提告,是最簡單的道路。

這跟專制無關,大家愛發言,
我們沒有藉版主的權限刪改大家的文,
但是,發言者,得替自己的言論負責。

沒有對J兄進行告訴,
但是,請大家在網路上發言時,
注意自己的法律責任。

可以對罵我機車等事情,這些好好壞壞的評價,笑罵由人,
我無法左右大家的看法,
但對於莫須有的污錢等的污衊,
我一定會捍衛自身的清白。


   a290861 (黑拿鐵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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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新店區 來自 北縣安坑
發表於 2008-7-8 08:36 AM 
網路上的言論還是需在法律的規範下行為喔!
這裡有些朋友~或許覺得網路上的言論沒甚麼大不了~帳號弄臭了再開一個新帳號就好~個人覺得這樣的行為並不可取~這樣的行為其實也在縱容自己~也容易輕忽自己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o

其實我也能體會劣大的心情~開這g敗團其實是很容易開罪商家的~今天跑出個莫名其妙的陌生朋友~無憑無據就隨意影射他人的清白~也難怪劣大嚥不下這口氣~在這裡我也想提醒大家~不要輕信一個素未謀面~且藏頭縮尾不肯露面說清楚的人~何者敢公開攤在陽光下接受大家檢驗的人~才是勇於負責任的人~也才值得我們信任o

還有現在網路詢價是很方便的~若是對g敗價格有疑慮的人~可經由網路查詢得到市售商品的行情價~有特殊管道取得更低價錢的朋友~也歡迎提供相關資訊或是相關商品~避免再有這類不愉快的事情發生才好o


 
   丸子 (丸子)

150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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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地球
發表於 2008-7-8 10:55 AM 
我愛小佛 發表:
有誠意道歉就道歉,
沒誠意道歉,也沒關係.
...

小佛哥:
        難得上網就看到你那麼生氣,還氣到要告人
怎麼啦?!有那麼嚴重嗎?都要當爸爸了還那麼衝動啊!
        好不容易把有關這件事的回應、內容都看了完
我個人覺得生意怎麼做、有賺沒賺、要賺多賺少都是在於個人,
那個小甜甜說成本是$2500,就像車友說的如果他能拿到這樣的價錢,就請他
為大家服務啊!“超激敗團殺”的用意不就是為車友們想要的東西殺到個好價錢嗎?
且我看他寫的是“黃色FOCUS”並沒有指名是你啊!開黃色FOCUS的不是只有你!
也有其他車友或路人甲乙丙丁開黃色FOCUS吧!
就像車友說這個人是來亂的,只要你問心無愧,他要怎麼說怎麼寫,那是他的事啊
(嘴是他的、手是他的)!看看車友們對於這件事的回應內容,都是支持你的啊
(還有甜甜可以吃呢 )!
   上法院!用這樣的方式讓車友信任或證明什麼,會不會有點....
去法院提告過程花費的那些時間,你何不拿來顧顧店、多陪陪你老婆,孕婦最需要
老公的支持與陪伴的,或再去尋找可以“激敗團殺”的好東西

PS:以上是我個人的看法,有讓你不爽的,可不要告我哦
      謝謝你的問侯,我和我們家寶寶都很好
      有空多陪陪你老婆散散步,自然生會比較好生  
      
   
   
   


§煌旂車業§ Stanly mobile: 0911808225 TEL: 07010211116  
   focusst3512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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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屏東市 
發表於 2008-7-8 11:08 AM 
整件事我講一下我的感覺~~

如果每個人有能力拿到更好的價錢~~當然更好
但請這個人不要在背後放炮~~因為她跟本沒有團殺過
也沒有努力,甚至連開版都沒有!這位女同學不知道是不是有賣AOE的短彈簧(不管)
市場機制是現實的,當初如果aoe在3100的時候就該跳出來說,我這有3000甚至2500的
大家一定跟你買!不是在團購、團殺後才在提,這樣會給人感覺是在報復!陷害!

誰去談團購,誰跟廠商接洽,中間的利益是多少?對我來說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一顆心,有人願意幫大家去談,去問,甚至去搬貨!打電話連絡不用錢
看貨拿貨車不用油錢!實際上背後默默付出的心血,早已大於背後回饋的利益!
就算中間有任何的回饋,我都會覺得這是應該!(這只是我個人的感覺)~~


有人在版上寫的[回饋車友價]、[車友流血價]、跟G-Buy大家去比較一下,哪一個是真正的回饋
車友,而不是掛著FSC,St-Line 的車友海噱車友,當然這些都是生意的手法!我也懂!
只想大家去想想、去了解,一些人默默在背後,辛苦著!可能吧!他們的辛苦在車友
拿到東西的那一刻,看著車友滿意的笑,也成了下一次辛苦的原動力!


The power of Mine focus 2,0 AT 
   lenin (劣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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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內湖區 來自 ST-Line
發表於 2008-7-8 11:46 AM 
TOM已經進入刑事局偵九隊了,
已經開始製作筆錄。


 
   george721

100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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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內湖區 
發表於 2008-7-8 12:19 PM 
我沒有參加過"激拜"~~因為東西對我不適用

但是我還是感覺的到很多人的努力

今天不論"賺多賺少,有賺沒賺"

對我而言我覺得那份"心"更為重要


不論結論如何

我還是希望別澆熄了幾位大大的熱心


 
   leoishot (LEO)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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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7-8 01:01 PM 
我個人覺得 必須追究到底

也許這種議題 大家這樣你一言我一句 安撫TOM的情緒又如何 他不氣了 不追究了 這樣的議題過一陣子之後 大家就漸忘了 當事情被漸忘之後 以後還是會有相同的事情發生 錯人的永遠躲在暗處裡笑 風聲過了 他也永遠逍遙法外 跟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一樣 大部份的人都是好心腸的 覺得多一事 不如少一事 反正事情又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 別人的可憐 用同情心安慰!安慰! 但是 誰還TOM公道跟正義呢!


 
   peixing (站母)

Focus 1.8
文章 2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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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松山區 來自 GBIKE猋車隊
發表於 2008-7-8 01:23 PM 
小甜甜,涉及:

誹謗、公然侮辱、妨害名譽,

只告他一條「妨害名譽」,已經很宅心仁厚了!


   tadoku

腳踏車魔人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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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 來自 竹科
發表於 2008-7-8 02:34 PM 
這件事
TOM哥要提告當然有他的理由
重點是小甜甜不PO文出來道歉 當然會擴大效應
至於告不告的成 我覺得支持TOM哥的作法
重點在於告訴大家 不要對別人有人身攻擊事情發生
而且維護G-Buy版的存在更是重要 所以不要覺得是在浪費時間

如果TOM哥會這麼想 那他有什麼立場開G-buy版呢
而各位覺得TOM哥不該浪費時間去跑法院的
又該如何請TOM哥為G-buy版付出熱情呢
所以不管TOM哥選擇哪種作法 我們都該支持

現在球發出來了 就看小甜甜的想法是怎樣子
願意出來接球 事情才越容易解決 拖愈久 FU會更差吧
真怪 搞錯實情 PO文道歉不就好了 真妙~

至於那位jccsu (James ST)
我想一開始他也是被小甜甜的想法誤導才去PO附和的文章
不過雖然主事者不是他 他引文錯誤 雖然在網路世界裡
是很自由的 但TOM哥心理鬱卒可能會增加喔
就回個文 跟TOM哥 劣大說聲 都是誤會一場
不要再說是ㄚ共的陰謀啦  感覺還是不夠尊重G-Buy版的大大喔
我相信有心 自然大家和和氣氣

總之 G-Buy 是個好版 大家繼續支持啦
能便宜多少算多少囉 ~~


 
   我愛小佛 (Tom)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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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龜山鄉 來自 ST-Line 206
發表於 2008-7-8 03:52 PM 
丸子 發表:


小佛哥:
        難得上網就看到你那 ...

二嫂:
謝謝二嫂關心,此事原先我倒也不以為意,其它人賺多賺少之事,
絕對不是我這次回應的重點,小甜甜所言,雖未指名道姓,但所有
看版車友皆知此事開黃色FOCUS的人就是我TOM,這就已經不是意在言外了。

我已經完成報案了,案類:妨害名譽(信用),名譽、信用對我而言,太重要了,
否則我不配擔任G-BUY版版主。

好久不見妳了,好嗎 ? 謝謝二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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