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綜合討論] 裝「逆電流」挨罰 車主異議成功 [列印本頁]
作者:
boxstor 時間: 2007-6-12 12:46 PM 標題: 裝「逆電流」挨罰 車主異議成功
這句話聽起來就覺得有待商議
『但監理站說,條例雖未將逆電流列入電系正面表列罰款項目,站方以專業立場,擔心加裝「逆電流」,引發跳電、失火、甚至火燒車等。』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6/3883886.shtml |
【聯合報╱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 2007.06.12 02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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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電力管線老化,加裝俗稱的「逆電流」來穩定電壓,算不算改裝車?屏東監理站認為已「變更電系」,裁決車主應罰9600元,車主不服向屏東地院聲明異議,法官向公路總局函查相關規定,認為電系處罰項目沒有「逆電流」這一項,監理單位擴大解釋法令,撤銷罰單。 屏東監理站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規定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或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修復後,不申請公路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罰汽車所有人2400元到9600元,駕駛人加裝「逆電流」,屬「電系設備不可變更而調換」而裁罰。 但法官函公路總局有關這條罰款規定中,電系項中僅規定「頭燈」改裝,沒有「逆電流」這項,監理站擴大法令解釋。但監理站說,條例雖未將逆電流列入電系正面表列罰款項目,站方以專業立場,擔心加裝「逆電流」,引發跳電、失火、甚至火燒車等。法官依法行政撤銷罰單,站方尊重,「不過法官不一定都會有同樣的見解」,不排除提抗告。 屏東縣警局交通隊副隊長徐永隆昨天說,除非加裝HID頭燈,影響對向來車安全,明顯改裝,開單告發外,有關電系的改裝,不是警察專業,以後儘量避免舉發,以免爭議。 25歲鄭姓女子於去年11月5日凌晨零時許,駕車行經南州鄉勝利路時,東港警分局攔檢發現該車電瓶旁裝有非隨車出廠的「逆電流」設備,因此舉發函送屏東監理站裁決,鄭女以尚無法規明文禁止裝設「逆電流」,向法院聲請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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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G29 時間: 2007-6-12 01:58 PM
不能裝..............為什麼可以合法賣?????????
買來放好看的嗎?????
作者:
Schumi 時間: 2007-6-12 05:11 PM
原帖由 MiG29 於 2007-6-12 13:58 發表
不能裝..............為什麼可以合法賣?????????
買來放好看的嗎?????
這就是台灣矛盾的地方了
多東西都可以賣
但是卻不能改
作者:
威克斯 時間: 2007-6-13 06:13 PM
警察不懂.又亂開罰單是常有的事.遇到算倒楣

作者:
trf 時間: 2007-6-13 11:11 PM
唉..........................................................
誰叫我們生在台灣呢?
沒辦法啊!
那些偉大的政府官員好像也是用所謂民主的方式.............選舉所產生的!
如果投票率低到一個不行的境界! (不超過10%)
應該會很好玩ㄛ!
作者:
hungchouwei 時間: 2007-6-15 08:31 AM
原帖由 MiG29 於 2007-6-12 01:58 PM 發表
不能裝..............為什麼可以合法賣?????????
買來放好看的嗎?????
合法賣叫官商勾結
不能裝叫官逼民反
:18
作者:
lossmind 時間: 2009-11-30 12:45 PM
不能抽煙,超商也是到處可以買到香煙啊.....
有心要禁的話,就直接把香煙啊、逆電流啊,
都當成毒品一樣列管吧!
作者:
壞壞熊 時間: 2009-11-30 02:17 PM
除非加裝HID頭燈,影響對向來車安全,明顯改裝
上次在台北也是被攔
說我改HID
後來找不到安定器
本來要開驗車單給我
經我苦苦哀求才作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