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綜合討論] 台灣因該這樣做 [列印本頁]
作者:
gyman1902 時間: 2007-4-24 08:49 AM 標題: 台灣因該這樣做
每年有車的人都必須要繳稅,政府常常說使用者付費,但是我們都附了費用,路卻是爛的可以,天天挖,選舉挖,沒有一條路是平的,真是可惡的政府,所以大家一起祈禱第 4Q 法案通過.FSC加油.我沒有任何黨派喔!!只求政府多位納稅人想一想,不要只說使用者付費,納這樣的錢卻給這樣的路,我個人覺得不值得.各位大大你們ㄋ?
**************************************************************************************************
全台道路修補頻繁,路面坑坑洞洞,變成「騎士殺手」。六十一位立委昨天提案修改公路法,未來道路施工時,人孔蓋需低於路面十公分、回填後與路面高低差不得超過零點六公分,以確保用路人安全。
包含中華電信、台電、自來水公司等各管線施工單位,如果違反此一規定者,將依法處以三至十五萬元罰款,且三日內未改善者,還可連續罰款,該項提案已在立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過關。
朝野立委昨天批評現有路面品質太差,危害民眾行的安全。立委王幸男說,降低人孔蓋、手孔蓋後,施工單位只要做好標記,即可在人孔蓋鋪柏油,維持道路平整。王昱婷則指,國內平均每個月就有一點八件騎士摔傷國賠案,足見坑洞問題的嚴重性。
交通部次長游芳來表示,此案要落實有困難,因為牽涉的單位很多,且回填不實的管理權又屬地方政府,許多單位意見還要統合。
不過立院交委會仍迅速審查通過修改公路法第七十二條,並決議逕付二讀,只有消防用的孔蓋排除在外,也一併要求地方的市區道路,採同一標準,預估短時間內就可以完成立法。
台北市工務局統計,北市單是去年就有七十五件因人孔蓋不平造成的車禍、民眾因此申請國賠案,去年已申請到的有十一件,其他縣市情況更糟糕。
有很多單位甚至是在未核備的情況下,偷偷挖路,更容易造成路面凹凸不平。台北市新工處長李四川表示,去年就抓到一百卅二件違法挖路的案件。
曾因此摔過車的黃先生指出,國賠事小,人命關天,路面坑洞不只騎士容易因此摔傷,有時汽車見到前有坑洞,臨時轉向閃躲,造成意外,而且汽車常走在坑坑洞洞的道路上,輪胎易磨損、零件也容易損耗。
**************************************************************************************************
作者:
MiG29 時間: 2007-4-24 08:54 AM
看到有點無言..."未來"施工.........那...已完工的呢??? 就不管了嗎???
應該也要想想........現在的要如何補救吧!!!
不然...會出事的地點還是會出事...
加上...台灣...就算不合規定...
灑點錢還不是會驗收...@@"
個人不抱太大的期望吶...
作者:
sandoz1681 時間: 2007-4-24 09:03 AM
台灣的公務員就是隨便應付就交差..
新加坡很難看到這台灣道路的品質
作者:
gyman1902 時間: 2007-4-24 09:04 AM
上面的大大,不要那麼悲觀嘛,凡事都要樂觀對待阿!當初說不給改裝要用法律限制,可限制之後也只有針對重點限制啊!所以90%都是可以改的啊,對不對,所以樂觀的加油,,以鋪好的路未來還是會再施工的,因為都會定期做檢修,只要法案通過,以後我們的路就會比較好了.
作者:
光頭 時間: 2007-4-24 09:06 AM

作者:
jerryfocus 時間: 2007-4-24 09:13 AM
很多新規劃的路
為何不能將人孔蓋移至路邊呢
一定要在路中間嗎
不僅維修時引響到交通
施工時對施工者的安全也是一大隱憂
法律是定了
不過還是出自於一些沒腦袋的人
為何不要求到完整或是再少一點的標準
國外的道路應該部會有這樣的表現吧
沒有嚴格要求
技術與標準都出不來
只會一再的敷衍了事罷了
作者:
cat7779 時間: 2007-4-24 09:31 AM
機車族是很弱勢的...
只因..... 政府官員很少 是騎機車上下班
又不可以拒絕納稅

作者:
fbiwowo 時間: 2007-4-24 09:32 AM
原帖由
jerryfocus 於 2007-4-24 09

AM 發表
但是覺得六公分還是差太多吧
很多新規劃的路
為何不能將人孔蓋移至路邊呢
一定要在路中間嗎
不僅維修時引響到交通
施工時對施工者的安全也是一大隱憂
法律是定了
不過還是出自於一些沒腦袋的人
六公分 ...
老大原文是寫 ....回填後與路面高低差不得超過零點六公分...
這樣誤會粒萎豬公們可是會很傷心的喔
其實台灣幾乎所有工程建設都會偷工減料只是偷多偷少
端看施工單位的良心而已 
作者:
jervis 時間: 2007-4-24 09:54 AM
原帖由
fbiwowo 於 2007-4-24 09:32 AM 發表
老大原文是寫 ....回填後與路面高低差不得超過零點六公分...
這樣誤會粒萎豬公們可是會很傷心的喔
其實台灣幾乎所有工程建設都會偷工減料只是偷多偷少
端看施工單位的良心而已
事在人為啦
小弟就覺得奇怪
為什麼沒有地方父母官在選舉的時候
是以"路面平整"作為政見的
這不是人民最容易感覺到的嗎
如果有候選人提出這項政見
或許小弟會投給他ㄟ
作者:
GRX 時間: 2007-4-24 12:39 PM
原帖由 jervis 於 2007-4-24 09:54 AM 發表
事在人為啦
小弟就覺得奇怪
為什麼沒有地方父母官在選舉的時候
是以"路面平整"作為政見的
這不是人民最容易感覺到的嗎
如果有候選人提出這項政見
或許小弟會投給他ㄟ
因為路不平大家都罵
但是路平大家不會稱讚
這是本來就應該做的
不是需要加強的
一個老是說自己是已開發國家
卻連馬路都鋪不好都弄不好
是蠻可笑的
但是在沒共同管線前
其實這問題應該還是會存在
因為老是要挖挖補補
監工跟驗收如果稍微偷懶一下
甚至有些只做表面 沒夯實
看起來正常
大雨後路基流失
就又出現WRC級路面
作者:
poki 時間: 2007-4-24 01:19 PM
好歹政府也終於重視這個問題了
作者:
qoo_alex 時間: 2007-4-24 02:20 PM
希望再加定一條歡迎民眾檢舉,拍一張照片獎勵多少錢,獎勵的金額從施工單位那邊罰,並限期施工單位修復...諸如此類的。
我想這樣比較有效....
我們加這邊挖了半年有了吧!!一條巷子從頭挖到尾,每隔幾公尺就挖一個大窟窿,再蓋上橘紅色的那種超大園盤,我家門口就剛好一個,下雨天好幾次都差點摔倒
然後路挖的凹禿不平(從我們家外面的公園路一直到我們家的巷子),生活在台南市,到處都在挖路。
作者:
RC 時間: 2007-4-24 03:37 PM
跑一趟中山高就會發現
越是南部地區路就越爛
尤其是收費站進出口的那段最明顯
台灣人太好騙了太好商量了
我一邊開車一邊聽到收音機傳來廣告說到: 2009年國民所得要達到兩萬美金,什麼台灣真正讚....=.="
作者:
keroro 時間: 2007-4-26 03:33 AM
原帖由 GRX 於 2007-4-24 12:39 PM 發表
因為路不平大家都罵
但是路平大家不會稱讚
這是本來就應該做的
不是需要加強的
一個老是說自己是已開發國家
卻連馬路都鋪不好都弄不好
是蠻可笑的
但是在沒共同管線前
其實這問題應該 ...
難怪 WRC 車種 在台灣賣這麼好
作者:
逍遙劍仙 時間: 2007-4-26 05:55 PM
還好我們家小佛是WRC出身的冠軍血統,
就讓他在台灣的公路上發光吧~~~哈哈
其他車種望"塵"莫及阿.....

作者:
Andy龍 時間: 2007-4-26 07:44 PM
原帖由
fbiwowo 於 2007-4-24 09:32 AM 發表
老大原文是寫 ....回填後與路面高低差不得超過零點六公分...
這樣誤會粒萎豬公們可是會很傷心的喔
其實台灣幾乎所有工程建設都會偷工減料只是偷多偷少
端看施工單位的良心而已
唉呦~~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會偷工的 還是會偷工
公文上常會有些灰色地帶
就如同回填後與路面高低差不得超過零點六公分 這句來說就好
包商可將回填後的高低做到不得超過0.6cm
但可不保證使用過後或通車後 是否有維持到0.6cm
只要工程處驗收時能過就好啦
搞不好以後看到挖出來的瀝青下墊著木板咧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07-4-26 07:47 PM
搞不好以後看到挖出來的瀝青下墊著木板咧
木板? 包商會這麼浪費成本嗎~~~~~
他們會用保麗龍填塞~~~
作者:
綠茶 時間: 2007-4-26 07:49 PM
原帖由
逍遙劍仙 於 2007-4-26 05:55 PM 發表
還好我們家小佛是WRC出身的冠軍血統,
就讓他在台灣的公路上發光吧~~~哈哈
其他車種望"塵"莫及阿.....
這位大大還真樂觀阿 真慶幸我也是有WRC血統
FOCUS 萬歲!!!
作者:
Andy龍 時間: 2007-4-26 09:45 PM
原帖由
小老師 於 2007-4-26 07:47 PM 發表
搞不好以後看到挖出來的瀝青下墊著木板咧
木板? 包商會這麼浪費成本嗎~~~~~
他們會用保麗龍填塞~~~
保麗龍不行啦
瀝清剛下去溫度可是很高的
保麗龍會馬上融掉 這樣要填到0.6CM 可是要花很多保麗龍的
作者:
ivan941681 時間: 2007-4-26 10:19 PM
如果是挖一大塊面積的
通常後來回填是比較可以保持較好的品質
因為面積大 可用輪式滾壓機夯實
最賭爛的就是那種挖一條 約3,40公分寬像埋什麼管線的
補起來沒看過有根原來路面一樣平的
而且通常又是很長一段
看過那種的回填夯實作業 只用一種小台的俗稱蹦蹦跳的機器在跳
我以前就操作過那種機器(小弟作過幾年工地監工)
媽的 根本沒用好嗎 那只能在處理大面積夯實作業的收邊工作 只是讓表面比較好看而已
以前就聽包商說過 他們的想法就是 反正突出來的部份 車子走走就會壓平ㄌ
所以常常看到那種的 就是幾乎都是突出路面的原因 哥 安 ˋ(實在不想講)
去過日本的人 坐車時應該幾乎感覺不到路面不平的振動吧
不知何年何月.......
作者:
shihchenchen 時間: 2007-4-27 12:48 AM
以前在台大附近的路邊書商工作,一天養工處來填馬路,我見路邊有填,但沒有壓平,就提醒他們,他們叫我用書把他壓平就可以了....媽的....做不好,再一陣又有工程啦...發財啦...
作者:
junyi 時間: 2007-4-30 01:17 AM 標題: 希望如此
不過覺得0.6cm會不會太高了?...不是本來就應該要恢復原狀弄平才對嗎?0.6cm過去還不是一樣跳到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