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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綜合討論] [注意](各車型如果有使用的)不要再使用翹牌裝置了~ [列印本頁]

作者: 趙譽本    時間: 2007-4-11 12:54 AM     標題: [注意](各車型如果有使用的)不要再使用翹牌裝置了~

再不厭其煩的跟各位大大報告ㄛ~


國道警方前一陣子凌晨在中二高竹南路段測速照相,在短時間內連續拍到8輛車超速疾駛,其中一輛賓士車甚至以243公里的時速狂飆,創下國道二隊超速違規的最高速測照紀錄,
由於超速車都以「掀車牌」的活動牌照裝置逃避取締,違規照片拍不到車號。警方研判這些車都是「飆車族」,將進一步追查,處以重罰。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如果各位大大使用翹車牌裝置去被測速照相照到,請不要高興太早,因為國道警察會反過來去查各位大大經過收費站的錄影鏡頭,因為收費站錄影是從車頭前攝影,一定會照到前車牌,要小心喔~


作者: CT9A    時間: 2007-4-11 09:32 AM

說的好 條子絕對不是混假的
要是太誇張弄到長官跑來關心有績效壓力
不管你有通天本領還是抓的到你
作者: pipi    時間: 2007-4-11 11:08 AM

那是個女的開的喔,真強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07-4-11 12:50 PM

好車就是不一樣 ! 開這麼快還是穩穩的 !
作者: 峰仔    時間: 2007-4-11 09:56 PM

原帖由 Ben.chung 於 2007-4-11 12:50 PM 發表
好車就是不一樣 ! 開這麼快還是穩穩的 !

那也都是改裝了ㄚ
相信改大廠牌花費也很可觀
作者: Andy龍    時間: 2007-4-12 01:17 AM

原帖由 Ben.chung 於 2007-4-11 12:50 PM 發表
好車就是不一樣 ! 開這麼快還是穩穩的 !

換來的是可觀的罰款 + 扣牌 + 公共危險罪
作者: APSR    時間: 2007-4-12 08:32 AM

挑戰公權力是很蠢的一件事 條子很多時候只是懶得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