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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趣味] [轉貼]我所知道的警察 [列印本頁]

作者: p5850766    時間: 2007-3-17 10:08 AM     標題: [轉貼]我所知道的警察

 不管是報章雜誌或著傳播媒體,十之八九都把警察塑造成正義的使者、人民的保姆和光明的希望;不過下面我想說的,並非個人之偏見,而是「事實」。
  可能是機車族的關係,警察和破產為同義詞,與找碴也差不多;在騎車時一旦被條子攔下來,保證最少一個禮拜沒飯吃了。然後要抽空去郵局,將血汗錢送給那些開紅單的吸血鬼,警察的所作所為都是「法律」。納稅是義務的話,這叫做混帳!在我住的地方,是會被養狗的人搞到痛不欲生的環境,本來以為可以靠警察的,結果呢?警察局和環保局互踢足球,想解決問題,別作夢了!反正只要不出人命和暴動,就不關轄區警局的事。養狗的人繼續有恃無恐的囂張,而倒楣的鄰居呢,除了搬家、自殺、和械鬥以外,沒其它選擇了。
  至於像是吃案、爭功委過、對於色情、黑道和攤販欺善怕惡‧‧‧等,算了,不談也罷。說難聽點,警察好像是一群能合法殺人,穿著制服的流氓一樣,法律是專門用來整死好人的。警察是如此,生為台灣人‧‧‧唉! -end-

作者: sandoz1681    時間: 2007-3-17 10:19 AM

+1
同感.....
作者: 16隻豬    時間: 2007-3-17 10:49 AM

謬論............
為何台灣警察普遍不被認同?
因為每個都是超人10項全能
所以造成樣樣不能甚至無能
連被狗吵都要找警察
你還能要求"治安""交通"能有何建樹?
警察抓不到小偷該罵
抓不到壞人該罵
沒維持好交通該罵(雖然道路工程佔絕大部分責任)

話說回來 連狗都管
這 這 這有點牽強了吧
被鄰居的狗搞到痛不欲生??
叫警察
請問警察靠哪條法律去"治"你鄰居的狗??
這本來就是環保的問題..關治安什麼事?

說到紅單更是暈倒
本末倒置到極點
立法院立法交通處罰條例..
用意在於嚇阻有可能違規的民眾
並加深其印象
使其時時警惕以免違規遭罰

本文不討論為什麼違規?
也不討論守法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
卻一昧的韃伐執法人員更稱其為"找碴"
違規就該罰
想不被罰
不要違規就好了ㄇㄟ...
人往往有僥倖的心理
違規一下無可厚非
可是"巴結一點"違規沒抓到算賺到
被抓到就乖乖去繳罰金吧

反而把違規行為合理化
萬一違規造成交通事故誰負責??

版主
網路資源有教化作用
轉貼前尚請在三斟酌本文是否適合發帖
謝謝
作者: hiei    時間: 2007-3-17 11:09 AM

原帖由 16隻豬 於 2007-3-17 10:49 AM 發表
話說回來 連狗都管
這 這 這有點牽強了吧
被鄰居的狗搞到痛不欲生??
叫警察
請問警察靠哪條法律去"治"你鄰居的狗??
這本來就是環保的問題..關治安什麼事?

這位大大你對法律就不太瞭解了 狗叫是要找警察沒錯
目前狗叫聲係屬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之聲音,依據噪音管制法第4條「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令處理之」。再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11條「本法第72條第3款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之行為,處新台幣6千元以下罰鍰,故該類噪音(含飼養寵物)目前均由警察機關不需經由噪音量測,即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規定處理之。

作者: MiG29    時間: 2007-3-17 11:26 AM

嗯...記得噪音可以找警察來...

例如深夜隔壁打牌聲特大...@@"

有幾次真想爬起來call 110 ~><~
作者: p5850766    時間: 2007-3-17 12:08 PM

原帖由 16隻豬 於 2007-3-17 10:49 發表
謬論............
為何台灣警察普遍不被認同?
因為每個都是超人10項全能
所以造成樣樣不能甚至無能
連被狗吵都要找警察
你還能要求"治安""交通"能有何建樹?
警察抓不到小偷該罵
抓不 ...

感謝教誨..............................
作者: Eros    時間: 2007-3-17 12:18 PM

開板的大大 我想請問你 若你出門戴安全帽 會被開單嗎

若你騎車 不超速 不闖紅燈 你會被開單嗎

我想不會八 若你不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我想警察無法給你開單八

開單事實上並不是每個警察想開的 開單往往會照成大家的困擾

警察也是人 他也知道賺錢不易 但為了達到上級的績效 他也沒辦法阿

我不否認 有些警察的素質真的很差 但真的全都是如此嗎 我想不見得八

你所說的養狗造成的的噪音 我想沒有錯 是要找警察 警察有那義務去制止

不應該推來推去 但若是野狗 我想找抓狗大隊會比較快

我不想引起大家的筆戰 也沒有其他意思

若大大認為我上述所說不好  就看看就算了

不過請大家想想 警察真的都沒有在做事嗎 我想是有的八

要不然現今的社會 應該沒有人敢出門的

為何大家對警察的印象都不好呢 我想媒體要負很大的責任

為何不報些警察做好事 或者是幫助大眾的呢

我想還是有人多受到警察的幫助 不全然都是壞的

就像藝人 一定是醜聞才會上報 有人會去一直說他今天做了什麼好事嗎

我想應該沒有人要看八 新聞就是要聳動 血腥 與社會大眾所做不同才會上報

太溫馨的新聞 很少人會去注意八

就像人家說的 什麼壞事傳千里 就是這個道理八

一味的批評警察 我想他們會很灰心的 畢竟她們為了我們在逮捕犯人

可以說是一腳踏進棺材的 今天活著 說不定 明天就因為追捕歹徒而中彈身亡

我想大家在批評警察時 可以想想她們為了我們做了些什麼

上述是小弟的淺見 希望不要造成大家的反彈
作者: igh720808    時間: 2007-3-17 12:52 PM     標題: .....

...以前我遇過一個計程車司機..說警察是世界5大害之一...又要吃又要拿...加上又不做事....檢直是合法的流氓....現在想一想....好像快要接近了...唉...
作者: D調的華麗    時間: 2007-3-17 01:12 PM

交通警察都去死吧...從騎車到開車至今累積罰單金額超過20萬~我快瘋了!都可以改螺仔了~~~
作者: ch67v    時間: 2007-3-17 01:58 PM

我是接過幾張罰單了,也被拖吊過,雖然心裡會幹樵.....案~~~有夠雖的,但是我也是鼻子一摸接受了,誰叫我明知道紅燈不能又轉還要轉,紅線不能停我還停

有一次我在我家前面要回家,轉彎時沒有打方向燈,結果被攔了下來,本來要開我的罰單,後來我跟他說我家就在前面而已啊,他就沒有開我的罰單了,只跟我說下次記得要打方向燈啊,心裡覺得蠻慶幸的!!但是如果我被開了,心裡當然會很不爽,我想說這警察真是機車,但是我不會去罵說啥政府搶錢啦,警察只會抓小違規不抓大條的.....等等的話,畢竟就真的是我的疏忽阿,沒被罰是賺到的,被罰我也只能自認倒楣
作者: hiei    時間: 2007-3-17 02:47 PM

原帖由 D調的華麗 於 2007-3-17 01 PM 發表
交通警察都去死吧...從騎車到開車至今累積罰單金額超過20萬~我快瘋了!都可以改螺仔了~~~

無言......
這個社會變了
作者: 16隻豬    時間: 2007-3-17 08:08 PM

原帖由 hiei 於 2007-3-17 11 AM 發表


這位大大你對法律就不太瞭解了 狗叫是要找警察沒錯
目前狗叫聲係屬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之聲音,依據噪音管制法第4條「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令處理之 ...

謝謝指導...
作者: 16隻豬    時間: 2007-3-17 08:16 PM

原帖由 D調的華麗 於 2007-3-17 01 PM 發表
交通警察都去死吧...從騎車到開車至今累積罰單金額超過20萬~我快瘋了!都可以改螺仔了~~~

換個方向想吧..
從你騎車至今
都乖乖的遵守交通規則
你已經升級成蝸牛一族了....
能怪誰?
自己想想吧
作者: walon    時間: 2007-3-17 10:17 PM

要相信大部份警察是好的,
但不可置否有時仍會有老鼠屎
10年前我哥摩拖車在台北市被偷
但我去當地管區報案
因當時正好剛搬家所以在警局留了另一支電話
結果到晚上就有歹人來電要求還車勒贖
當時欠考慮未發現該問題
事後回想根本不該有這通電話
除非是警局流出的......
作者: rrloo5    時間: 2007-3-17 10:31 PM

態度惡劣的警察使我反感 就像小p上次po的一樣 什麼事都沒問 就先對你大小聲
但.......我不吃這套 不然把我殺了 否則我會比你大聲
但發現 他们好像一個黑臉 一個白臉說
作者: shaun    時間: 2007-3-17 11:05 PM

我想說誰敢說自己開車從沒違規
很多規定本來就有問題
或是要視當時違規情理來罰或規導
說真格的
警察為了積效硬要開單
總是可以從法律找出一條來開
這時只有懂法的人才能據理力爭
以法治法
一般小老百姓只能鼻子摸摸認了

也不必把警察想的多偉大
也是領國家薪水辦事的
但社會普遍認為台灣警察不好是事實
至於為什麼
大家心裡各有一把尺
作者: D調的華麗    時間: 2007-3-18 02:18 AM     標題: 回復 #13 16隻豬 的帖子

你被開單的時候心裡會想~"我錯了!警察先生開我單是應該的"...你會這樣想嗎?
我想也不會吧...
作者: chengamlu    時間: 2007-3-18 02:28 AM

我不會在違規ㄌˊ.ˋ
作者: 惠子~    時間: 2007-3-19 03:57 AM

3-4年前的事情了吧..

我去報案我的機車失竊了...

那是我省吃儉用3個月的薪水才買到的125CC機車

我哭著請警察幫忙我找回來..

畢竟那對一個剛滿18歲的年輕人來說

是一筆不小的金額..

警察拿著報案三聯單

等等的對著我說..拿回去做紀念吧..反正也找不回來..


我的心...涼了

從那次之後~ 我新機車又被竅了  手機  皮包  大衣被偷..  損失近10萬..

我也懶的去報案了..

反正..    也找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