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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綜合討論] 路邊停車單遲繳 [列印本頁]

作者: ming131    時間: 2007-2-9 11:19 AM     標題: 路邊停車單遲繳

昨天整理背包時
發現一張去年12月份的台北縣路邊停車單…20元
現在繳要罰錢嗎?
有什麼處理方式呀?
作者: KOMATSU    時間: 2007-2-9 11:20 AM

好像是罰600元 不太記得了
作者: 台北Mark    時間: 2007-2-9 11:23 AM

我不知道罰款的金額會不會一直累積上去
不過還是趕快去繳吧
我朋友有過路邊停車單沒繳的經驗
好幾張累積下來加上罰款
居然快破萬了~~
真不知道是他是怎麼搞的
作者: ming131    時間: 2007-2-9 11:26 AM

記得以前好像有人有教過
假裝沒拿到單子
然後可以補繳,不用罰

不知道是不是這樣
作者: 新莊蘆筍    時間: 2007-2-9 11:28 AM

去申請信用卡代繳比較保險
至少利息也比紅單便宜
作者: Juliana    時間: 2007-2-9 11:32 AM

我記得還會寄一張單子來ㄝ…
因為我也常遲繳
作者: yeh0905    時間: 2007-2-9 11:33 AM

如果確定沒繳 還是趕快去繳 600-20=580 錢不好賺
另外如果要跟他賭一下 會不會有罰單的話 就可以不要繳了 因為去年12月到現在 一個多月 要有罰單也應該來了
另外上面有大大說的 記得以前好像有人有教過 假裝沒拿到單子 然後可以補繳 不用罰 這個只能一次 他會有紀錄 之前電視上有請停管處的出來講
作者: AsLaN.曉嵐    時間: 2007-2-9 11:47 AM

上網查一下車輛有沒有欠費紀錄,沒有紀錄就別理他,
如果有紀錄,等罰單寄來你就說你沒看到繳費單,
可以申訴,就不用繳罰款,只要繳20元停車費...
不過好像要拖很久,幾個月的樣子==....
之前有車友PO過文,印象中是這樣,去搜尋一下吧
作者: 吳建興    時間: 2007-2-9 11:54 AM

我記的她還會濟醫張補繳單給你..可是這麼久了@@..你可能把它丟了吧~下次你可以去這設定用手機通知的..
你如果停車單未繳..他就會用手機傳簡訊通知你..我都用這樣的...
作者: 樺哥    時間: 2007-2-9 12:16 PM

我有一次隔兩個月才繳
價格一樣二十~~
作者: focuslover    時間: 2007-2-9 12:35 PM

應該要罰300塊吧
這種事我以前常常做....
但是以前是600塊..................
作者: ming131    時間: 2007-2-9 12:46 PM

剛查了台北縣、台北市的停車管理處
都沒有欠繳紀錄耶~~
奇怪,家裡的那張停車繳費單還沒登記嗎?
作者: ming131    時間: 2007-2-9 12:48 PM

原帖由 吳建興 於 2007-2-9 11:54 AM 發表
我記的她還會濟醫張補繳單給你..可是這麼予w用手機通知的..
你如果停車單未繳..他就會用手機傳簡訊通知你..我都用這樣的...

我有設定,只是是台北市的
台北縣的好像沒這個功能
作者: ming131    時間: 2007-2-9 12:53 PM

查到了
http://info1.tpc.gov.tw/querycar/QA.html#26

6.路邊停車超過十五日後尚未繳納,亦無法至超商繳納,怎麼辦?
A:本縣已於94年9月1日實施兩階段路邊停車費補繳通知單,民眾如逾期未繳停車費,將書面方式通知民眾補繳停車費,民眾可持該催繳通知單至各代收機構繳納停車欠費,如仍未於催繳通知期限內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者」規定告發裁罰並於同條第4項「欠費追繳之」。

所以應該還有一次的催繳通知
超過催繳通知期限才會依處罰條例罰款,是這樣沒錯吧?

不過…
11.停車費忘記繳納,為何要罰三百元?
A:停車費如未於繳費截止期限內﹝開單次日起十五日內繳交者,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第2項規定「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者」予以舉發,處罰新台幣三佰元以上,同條第4項「欠費追繳之」。

作者: mikehu    時間: 2007-2-9 01:15 PM

第一次罰80的手續費,所以如果你等到第一次通知的話,就是繳80+20=100元,
第二次罰300元,就是總共320~

基本上我覺得很奇怪,他如果已經當我違規停車"罰"300了,怎麼還可以叫我把"停車費"繳出去呢?
作者: ming131    時間: 2007-2-9 01:21 PM

原帖由 mikehu 於 2007-2-9 01:15 PM 發表
第一次罰80的手續費,所以如果你等到第一次通知的話,就是繳80+20=100元,
第二次罰300元,就是總共320~

基本上我覺得很奇怪,他如果已經當我違規停車"罰"300了,怎麼還可以叫我把"停車費"繳 ...

應該要這麼說
停車費是是繳給停車管理處的,不繳就一直沒法結案
違規罰款是繳給交通裁決所的
不然一張停車費最多可以蓋幾格(500元有吧?!)
作者: 華安    時間: 2007-2-9 05:01 PM

我前幾次停車单都忘記繳...現在不像以前會寄300元罰單了"改成會再用掛號信寄一張遲繳通知单給你再加上手續費(手續費大概50)
再加上你停車的價錢.

如果再忘記繳我就不知道多少了...
作者: 少爺    時間: 2007-2-9 05:25 PM

原帖由 華安 於 2007-2-9 05:01 PM 發表
我前幾次停車单都忘記繳...現在不像以前會寄300元罰單了"改成會再用掛號信寄一張遲繳通知单給你再加上手續費(手續費大概50)
再加上你停車的價錢.

如果再忘記繳我就不知道多少了...

我常常忘記

反正會寄給你通知書    然後用那張去繳款     會收一筆手續費 50元

過期的話   就等這張通知書      再忘記我就不知道會怎麼樣了
作者: bd    時間: 2007-2-9 07:42 PM

快去繳哦
過越久就越貴哦
我上次停車費好像40元
結過變成640元

作者: 萬丹阿銘    時間: 2007-2-10 12:53 AM

我在台南 高雄 屏東的經驗
我有好幾張都愈期沒繳的
他都有寄通知單給我
罰兩倍
停車費假如20的話  就得繳40
北部應該也都一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