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需知的疏忽!!!! -- 下車請從右側下車 常識需知! **務必謹慎** 小心開錯門! 小孩開左後門與機車擦撞 家長被起訴 台中市一名家長,因為讓自己的小孩從左後門下車,與機車騎士發生擦撞,結果檢 察官調閱道路安全法規,發現明文規定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所以用「過 失傷害」起訴開車的家長。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開了左後門造成騎士受傷,最重可 以吊扣駕照。 許多家長貪圖方便,都會開轎車的左後門讓小孩上下車,台中市有家長因為這樣的 情況與路過的機車騎士擦撞,竟然被檢察官被依過失傷害起訴。交通鑑定委 員會秘書李國權:「車子在停車的時候要靠右邊停車,那左側就有可能在慢車道 上,規定從右側下車是安全的考量。」 檢察官援引的就是道路安全法規中的第136條第4款,上面清楚寫著:除非是單行 道,不然後座乘客應該要從右邊上下。 如果開左後門因而肇事,不但有可能被計點,甚至被吊扣駕照,但大部份的駕駛人 根本不知道這項規定。不管是忘了還是是不知道,這些理由監理單位可不接受,因為法規可是白紙黑字寫得一清二楚,下車前可得先想清楚開左邊還是開右邊,若開錯車門,小心官司上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