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趣味] 殘酷讓人膽寒 古代處罰女犯的五種刑罰(圖) [列印本頁]
作者:
ucc 時間: 2007-1-17 12:50 PM 標題: 殘酷讓人膽寒 古代處罰女犯的五種刑罰(圖)

古代便有單獨的女牢,凡婦女犯罪之人犯皆囚禁於內。
北有故宮,南有縣衙。據《內江縣志》記載:「縣治居城之中,元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縣尹潘逵始建廳堂廨捨。」其後歷經七百多年的人事滄桑和宦海沉浮,南陽市內鄉縣衙整體依然保存完好無損,成為我國目前唯一保存完好的封建時代縣級官衙,被國務院公佈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被海內外譽為「僅有的歷史標本」。
內鄉縣衙與北京故宮、河北保定總督府、山西霍州署合稱「中國古代四大官衙」,成為現在衙門文化的研究中心。這裡不但保存有三堂公審的完整程序,許多刑罰措施也都有記錄,特別是對女犯人的懲罰,非常詳細。那時,還有單獨的女牢,凡婦女犯罪之人犯皆囚禁於內。有的牢房特別狹小陰暗,人在裡面只能一直跪著,無法直立,是專門用來對付不太馴順的女犯人的。

清代刑訊室,不知有多少女子在這裡被逼供。
根據記載,唐宋明清以來,針對女犯人有特別嚴厲的刑罰,史稱「五刑」,分別如下:

刑舂。古代對婦女犯罪施用的一種刑罰。
刑舂 古代對婦女犯罪施用的一種刑罰。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後押送官府或邊境軍營,服曬穀、舂米之勞役。

拶刑。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
拶刑 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拶是夾犯人手指頭的刑罰,故又稱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對女犯慣用此逼供。

宋明清三代規定婦人犯了奸罪,必須「去衣受杖」。
杖刑 隋唐以來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規定婦人犯了奸罪,必須「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並達到凌辱之效。

古代對身份特殊的罪人採用賜毒酒、賜劍、賜綾、賜繩等物,由其自斃。
賜死 古代對身份特殊的罪人採用賜毒酒、賜劍、賜綾、賜繩等物,由其自斃。婦人多賜綾緞,歷代沿用。

對女犯施行的宮刑,開始於秦漢。
幽閉 對女犯施行的宮刑,開始於秦漢。即使用木槌擊婦人腹部,人為地造成子宮脫垂,是對犯淫罪者實施的一種酷刑。
這些刑罰,看了讓人膽寒,從這些刑罰裡面,我們可以窺見古代女子的地位是如何低下。
作者:
米妮貓 時間: 2007-1-17 12:57 PM 標題: 好痛
尤其是最後一個,看了之後覺得好痛
,
子宮有種縮緊的陣痛感...>"<
作者:
鬼才 時間: 2007-1-17 02:12 PM

作者:
傳說中的威 時間: 2007-1-17 04:33 PM

作者:
Kimi2i3344 時間: 2007-1-18 01:12 AM
最後一個最慘忍...
作者:
消遙 時間: 2007-1-18 01:14 AM

作者:
小屏 時間: 2007-2-3 03:03 PM

作者:
chih 時間: 2007-2-3 03:26 PM



作者:
台北Mark 時間: 2007-2-5 09:44 AM
好殘忍~~~
作者:
小札 時間: 2007-2-8 04:18 PM
自古以來好像都有好殘忍的刑罰ㄟ!!
看了都覺得好恐怖~~外加雞皮疙瘩!!!
殘忍殘忍!!!!!
作者:
kunru 時間: 2007-2-8 04:20 PM
好變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