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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趣味] 殘酷讓人膽寒 古代處罰女犯的五種刑罰(圖) [列印本頁]

作者: ucc    時間: 2007-1-17 12:50 PM     標題: 殘酷讓人膽寒 古代處罰女犯的五種刑罰(圖)




古代便有單獨的女牢,凡婦女犯罪之人犯皆囚禁於內。   
北有故宮,南有縣衙。據《內江縣志》記載:「縣治居城之中,元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縣尹潘逵始建廳堂廨捨。」其後歷經七百多年的人事滄桑和宦海沉浮,南陽市內鄉縣衙整體依然保存完好無損,成為我國目前唯一保存完好的封建時代縣級官衙,被國務院公佈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被海內外譽為「僅有的歷史標本」。

內鄉縣衙與北京故宮、河北保定總督府、山西霍州署合稱「中國古代四大官衙」,成為現在衙門文化的研究中心。這裡不但保存有三堂公審的完整程序,許多刑罰措施也都有記錄,特別是對女犯人的懲罰,非常詳細。那時,還有單獨的女牢,凡婦女犯罪之人犯皆囚禁於內。有的牢房特別狹小陰暗,人在裡面只能一直跪著,無法直立,是專門用來對付不太馴順的女犯人的。   




清代刑訊室,不知有多少女子在這裡被逼供。   

根據記載,唐宋明清以來,針對女犯人有特別嚴厲的刑罰,史稱「五刑」,分別如下:   



刑舂。古代對婦女犯罪施用的一種刑罰。   

刑舂 古代對婦女犯罪施用的一種刑罰。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後押送官府或邊境軍營,服曬穀、舂米之勞役。   



拶刑。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   
拶刑 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拶是夾犯人手指頭的刑罰,故又稱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對女犯慣用此逼供。   



宋明清三代規定婦人犯了奸罪,必須「去衣受杖」。   
杖刑 隋唐以來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規定婦人犯了奸罪,必須「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並達到凌辱之效。   



古代對身份特殊的罪人採用賜毒酒、賜劍、賜綾、賜繩等物,由其自斃。   

賜死 古代對身份特殊的罪人採用賜毒酒、賜劍、賜綾、賜繩等物,由其自斃。婦人多賜綾緞,歷代沿用。   



對女犯施行的宮刑,開始於秦漢。   

幽閉 對女犯施行的宮刑,開始於秦漢。即使用木槌擊婦人腹部,人為地造成子宮脫垂,是對犯淫罪者實施的一種酷刑。

這些刑罰,看了讓人膽寒,從這些刑罰裡面,我們可以窺見古代女子的地位是如何低下。


作者: 米妮貓    時間: 2007-1-17 12:57 PM     標題: 好痛

尤其是最後一個,看了之後覺得好痛
子宮有種縮緊的陣痛感...>"<
作者: 鬼才    時間: 2007-1-17 02:12 PM


作者: 傳說中的威    時間: 2007-1-17 04:33 PM


作者: Kimi2i3344    時間: 2007-1-18 01:12 AM

最後一個最慘忍...
作者: 消遙    時間: 2007-1-18 01:14 AM


作者: 小屏    時間: 2007-2-3 03:03 PM


作者: chih    時間: 2007-2-3 03:26 PM


作者: 台北Mark    時間: 2007-2-5 09:44 AM

好殘忍~~~
作者: 小札    時間: 2007-2-8 04:18 PM

自古以來好像都有好殘忍的刑罰ㄟ!!


看了都覺得好恐怖~~外加雞皮疙瘩!!!

殘忍殘忍!!!!!
作者: kunru    時間: 2007-2-8 04:20 PM

好變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