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趣味] 汽車長期(1個月以上)不用 可申請停駛, 長期出差,或生產..等.省錢哦.. [列印本頁]
作者:
map 時間: 2006-10-19 09:34 PM 標題: 汽車長期(1個月以上)不用 可申請停駛, 長期出差,或生產..等.省錢哦..
{2006-10-17/經濟日報/A13版/稅務法務}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出國度長假或因公需要出遠門,名下汽車超過一個月以上不使用,向監理處申請暫停行駛,停駛期間的牌照稅與汽燃費通通不計稅。
以2,000cc的自用小客車為例,停駛期間每月可省約1,500元稅費,逾半年不用車,申請停駛的動作可以幫你省下近萬元稅捐。
由於使用牌照稅與汽車燃炓費都是按天數計算稅費,一般人往往忽略長時間不用車時,只要辦理車輛停駛手續,就可以獲得節稅的好處。
譬如說,因公務被派駐國外,或分娩、出國度長假或短期進修等種種原因,長期不會使用車輛時,向監理處辦理停駛登記(需要用車時,再向監理處辦理復駛登記即可),停用期間就可以免繳使用牌照稅及汽燃費。
舉例來說,一輛2,000cc的自用小客車,一年應繳納的使用牌照稅共計1萬1,230元,汽燃費是6,210元,假如有半年不會用車,只要申請停駛,就能節省稅費共計8,720元。
同樣的,若車輛不慎遺失,應即刻向警察機關報案,再憑警察機關的報案證明,向監理處辦理註銷牌照手續。財政部提醒納稅人,報案時切記應以「車輛失竊」登記報案,不可以「車牌失竊」理由報案,否則將會喪失申請停徵燃料費及使用牌照稅的權利。
一旦車輛尋獲之後,車輛所有人也要立刻向監理處辦理車輛尋獲登記,恢復課徵牌照稅與汽燃費。
補充:
台北市汽〈機〉車繳、註銷、報廢牌照或停駛登記網址
https://www.e-services.taipei.gov.tw/hypage...mp;s_uid=016032
台北市汽〈機〉車回復行駛
https://www.e-services.taipei.gov.tw/hypage...mp;s_uid=016033
有需要的人,多加利用哦...!!
作者:
Alex-M 時間: 2006-10-19 09:44 PM
推.............
作者:
adven 時間: 2006-10-19 09:45 PM
但是問題在於繳停的時候
雖然可以省稅金,但是要複駛時要去監理站驗車
所以有時候其實也算蠻麻煩的吧
作者:
尤sir 時間: 2006-10-19 09:46 PM
讚ㄛ!!
Sample Text
作者:
lju 時間: 2006-10-19 09:47 PM
感謝分享好資料.........
作者:
map 時間: 2006-10-19 09:50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adven at 2006-10-19 09:45 PM:
但是問題在於繳停的時候
雖然可以省稅金,但是要複駛時要去監理站驗車
所以有時候其實也算蠻麻煩的吧
所以~
自己橫量囉~
作者:
evotengo 時間: 2006-10-19 09:51 PM
...要是忘記去申請恢復駕駛 然後開車時也沒被發現...那是不是也口以省下更多ㄉ錢呀@@
作者:
adven 時間: 2006-10-19 10:07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evotengo at 2006-10-19 09:51 PM:
...要是忘記去申請恢復駕駛 然後開車時也沒被發現...那是不是也口以省下更多ㄉ錢呀@@
停駛要把排繳回去的~~
作者:
shelby8898 時間: 2006-10-19 10:20 PM
雖然是省錢~~但是覺得挺麻煩的!!!
不過還是感謝分享~~~~ ^^
作者:
無限Focus 時間: 2006-10-19 10:37 PM
這特不錯歐! 呵呵
作者:
mikehu 時間: 2006-10-20 10:54 AM
連排都要繳回去喔~
那不是連罰單都寄不到我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