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綜合討論] 吵死了!! 建議論壇提供自訂黑名單功能 [列印本頁]
作者:
andykung6 時間: 2015-5-17 10:26 AM 標題: 吵死了!! 建議論壇提供自訂黑名單功能
最近FSC特別在Focus MK3這邊實在紛爭很多
有賣東西賣到翻臉 見笑轉生氣的
也有詛咒車友是畜生的
叫人出來面對的
也有賣燈具賣到跟網友對幹的
能不能請版大開放一個功能 自設黑名單制度
就像01一樣 每個版友自己的ID都能自己設定一定限制數量的黑名單
反正被設定黑名單的人 他的發表文章就自然被屏蔽掉
不但降低紛爭 特別適合我這種看某人不爽亂版的
過濾無效資訊 以免整個討論區天天在吵架
有時候還有賣魚資訊 靠
我相信應該有機會讓最近鬧板的人沉寂
因為大家都設置他黑名單
我想也就無利可圖 自然不會再來亂東亂西

作者:
ohmyway2003 時間: 2015-5-17 10:37 AM
黑名單功能+1 或惡意發文經檢舉停權
作者:
kraitman 時間: 2015-5-17 10:39 AM
+1

作者:
tetsu46 時間: 2015-5-17 10:39 AM
保障言論自由
t大應該不會這樣做...
作者:
nwc3929 時間: 2015-5-17 10:47 AM
tetsu46 發表:
保障言論自由
t大應該不會這樣做... ...
我也改了。

作者:
kraitman 時間: 2015-5-17 11:17 AM
如果是言論自由的理念那自然是沒話說~
奉勸各位網友~那就表示這論壇三教九流的人也很多~
管理人不過濾~那這邊說話~賣的東西請各位要好好斟酌了...
作者:
☆夏天☆ 時間: 2015-5-17 02:09 PM
kraitman 發表:
如果是言論自由的理念那自然是沒話說~
奉勸各位 ...
管理人不過濾~那這邊說話~賣的東西請各位要好好斟酌了.....
其實之前就有宣導過,所謂的車友不過就是跟你開同款車的人
每個人的習性大不相同,有人熱心有人.....
贊助廠商~只能說是贊助這個網站繼續營運,不然每個月的主機代管費誰要繳?
在商言商,廠商贊助錢目的是什麼?當然是賺錢
這裡只是個平台提供大家做參考
但不是這裡就是好,還是需要多比較的
最後,還是希望大家要保持平常心,自己做判斷
作者:
shihhung 時間: 2015-5-17 04:38 PM
黑名單功能+1,不影響言論自由,使用者可自行選擇要過濾的話題或作者,他人仍可自由發表文章。
作者:
hsieh82 時間: 2015-5-17 06:18 PM
設不設黑名單我覺得無所謂
看到自動忽略就好了
久了鬧事者自討沒趣 也就會摸摸鼻子離開
他會在這裡活躍 其實就是因為大家會隨他起鬨 如此而已
作者:
andykung6 時間: 2015-5-17 09:08 PM
shihhung 發表:
黑名單功能+1,不影響言論自由,使用者可自行選擇要 ...
您說得沒錯~ 我講的是不需要板主過濾內容 各位車友自己設置自己的黑名單
主要是把自己不喜歡的內容屏蔽掉
並不影響言論自由 ^^
作者:
sobek 時間: 2015-5-17 10:19 PM
APP我已經移除了
作者:
sobek 時間: 2015-5-17 10:23 PM
這樣講是沒錯啦
但是只有偶像沒有粉絲這還叫偶像嗎?
反而物流區比較乾淨

☆夏天☆ 發表:
其實之前就有宣導過,所謂的車友不過就是跟你開同款車的人
每個人的習性大不相同,有人熱心有人.....
贊助廠商~只能說是贊助這個網站繼續營運,不然每個月的主機代管費誰要繳?
在商言商,廠商贊助錢目的是什麼?當然是賺錢
這裡只是個平台提供大家做參考
但不是這裡就是好,還是需要多比較的
最後,還是希望大家要保持平常心,自己做判斷
作者:
tetsu46 時間: 2015-5-17 11:58 PM
Sorry
我誤會黑名單的用意了...
作者:
NormanChen 時間: 2015-5-18 08:44 AM
andykung6 發表:
您說得沒錯~ 我講的是不需要板主過濾內容 各 ...
我也是贊成此想法。
是[自設黑名單],應該不影響言論自由的表現。
就像電視台一樣,某一台偏黑,某一台偏黃,或是偏紫。(僅舉例)
自己不喜歡,就自己移除掉,眼不見為淨。但那電視台,還是一樣存在。
作者:
aadai 時間: 2015-5-18 11:55 AM
保障言論自由+1
作者:
AsLaN.曉嵐 時間: 2015-5-18 12:38 PM
吵死了的不是這個論壇
是這個論壇的少部分人
黑名單的建議是好意
但標題下得有失公正
建議更改一下
基本上不在物流管理區的販賣文我是一律不看
物流管理區的交易糾紛我想肯定小於其他區域
贊助廠商就只是花錢買廣告
品質當然也參差不齊
自己小心多做點功課比較重要
不喜歡的
不要看就好
作者:
andykung6 時間: 2015-5-18 12:52 PM
已經修改標題名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