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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綜合討論] 車禍:被警察說逆向,這能不逆向嗎? [列印本頁]

作者: andy37380    時間: 2014-7-14 11:46 PM     標題: 車禍:被警察說逆向,這能不逆向嗎?

車禍:被警察說逆向,這能不逆向嗎?
1.根據大家的回覆我想有點離題了
我主要想表達的是當你開進一條路
就一定會跨越中線,造成違規
這時警察開你單,就只能讓他開嗎?

2.其實我並不怪那些停車的
當時繞了兩圈確實找不到可以停車的
因為不熟該地,看到有條死巷剛好有個位子
就停進去了,大家會選擇不停嗎?

3.該路上左右都沒線,能否停車?

另外如果有注意看,不需要討論肇事責任了
因為那不是我關心的重點,保險已處理





[youtube]VGCFkC_Tv90[/youtube]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4-7-14 11:54 PM

andy37380 發表:
車禍:被警察說逆向,這能不逆向嗎?
VGCFkC_Tv90 ...

依照 現實面 你沒錯  因為 車都停這樣我怎出去

依照法律面 你的確逆向..((因為訂法律的 都是住象牙塔的人))


但一件歸一件事

車禍歸車禍
違規停車規違規停車

你可以 舉發這些違停的

但車禍責任 你是必須承擔的
作者: andy37380    時間: 2014-7-14 11:58 PM

dinardo 發表:



依照 現實面 你沒錯  因為 車都停這樣我怎出 ...

貼這文的用意不是要避責,因為逆向也是被逼的。
這小車禍有保險根本不用花到錢。

但假設事情如果大條了,被說是逆向要你佔比較大的責任...
這事後就慘了...
提出來是希望大家以後遇到這種狀況真的要非常小心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4-7-15 12:09 AM

andy37380 發表:


貼這文的用意不是要避責,因為逆向也是被逼的。 ...

1. 我沒揣測過大大 你的用意是不是 避責,所以請大大別多慮
2. 還是老話一段;一件歸一件事,車禍歸車禍,
  違規停車規違規停車,你可以 舉發這些違停的
  但車禍責任 你是必須承擔的(不論大小)
3.發生車禍時 ,很多說法與做法都可以將責任降低,端看怎樣陳述,這就靠經驗
祝好運
作者: kikikuku    時間: 2014-7-15 12:17 AM

可以舉證違停造成你的逆向, 把那些車拍下車牌, 在裁決所時提出才有用.

警察只是依事實記錄, 不能造假的, 不然就是偽造公文書, 或登錄不實

違停車主要負連帶責任, 你的責任依舊, 只是成數減少
作者: andy37380    時間: 2014-7-15 12:30 AM

kikikuku 發表:
可以舉證違停造成你的逆向, 把那些車拍下車牌,  ...

拍違停的,真的要提醒大家可以減輕責任
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真的會以為車禍跟前面的逆向沒關係

且過路口真的要非常小心
一位朋友說:要等到完全看不到有左右來車再走
以這件來說右方來車撞到,我方要七成責任
作者: andy37380    時間: 2014-7-15 12:30 AM

dinardo 發表:





1. 我沒揣測過大大 你的用意是不是 避責,所 ...

感謝,小車禍花錢消災學個教訓囉!
作者: kevin511    時間: 2014-7-15 12:59 AM

剛好在十字路口
會發生車禍跟逆向好像沒什麼關係......

如果你被舉發逆向 應該可以申訴
作者: 羅勃特    時間: 2014-7-15 01:12 AM

這路段應該是在台中潭子區

之前有上過新聞,這區有很多集合式住宅,加上興建鐵路高架化導致停車位非常不足,紅線違停事件頻繁

還有看過將機車待轉區當成停車格的呢......
作者: coopers_33    時間: 2014-7-15 01:15 AM

抱歉,方便請問行車記錄器是什麼品牌?
作者: GODFABLE    時間: 2014-7-15 06:34 AM

小弟淺見
車禍是路權的關係
違規是違規
兩者沒有絕對關係
作者: erickuo0917    時間: 2014-7-15 07:25 AM

有時候上法院不用怕
你有責任但路旁停車也無法免責
像逢甲東海違停 賊頭都沒在管
你看來開單 都是私人停車廠去檢舉
作者: xxavierr    時間: 2014-7-15 07:39 AM

據台端所提之行車紀錄影像顯示,您所駕車輛於紀錄初始10秒前,逆向超越右側違停之兩輛車後,仍保持逆向行車迄紀錄畫面約18秒許,始進入本案事故發生之路口,且初判車輛尚有跨越雙黃線之虞;倘若台端對本所裁決仍有疑慮,建議依循本所相關申訴管道進行申訴,亦歡迎來電洽詢後續相關權益及申訴進度...電話 0800-908-058(林北贏贏-叫你叭-你不叭)。另建議於法律諮詢等相關協助外,透過立法院或相關民意代表進行關說,亦歡迎您親自蒞臨指導,惟不建議進行佔領或路過本所等作為,感謝您的配合。敬頌時祺
      很抱歉,因慮及樓董仔於案發後心情不佳,故委請胡先生叭到,暫代以回覆本文,純屬搏君一笑。若有不妥,建議您無視,也再次感到抱歉與遺憾,謝謝。
作者: 棗子    時間: 2014-7-15 08:35 AM

我認為這個案件應該要看十字路口的兩條路哪一條是主幹道
主幹道的責任輕
作者: 口木子    時間: 2014-7-15 10:02 AM

違停不是只有紅單的行政責任而己
車禍也是有肇事責任的,違停導致他人肇事更是如此
建議在做筆錄時,要說明車號xxx違停,導致你的逆向行駛

可是版大,你超越違停車輛後,沒有立即駛叵順向車道,這場事故跟違停較扯不上關係ㄟ
作者: 阿賢    時間: 2014-7-15 10:28 AM

棗子 發表:
我認為這個案件應該要看十字路口的兩條路哪一條 ...

主幹道是機車走的那條

車主走的那條,地上有寫"慢"

光這個字,車主就是肇事主因

要被當成逆向,必須要整台車在對向車道才會成立

但依畫面來看,快到路口那邊,就算旁邊違停,了不起就是跨越雙黃線到車子的1/3

沒必要整台開到對向
作者: 兩三    時間: 2014-7-15 10:37 AM

棗子 發表:
我認為這個案件應該要看十字路口的兩條路哪一條 ...

+1
兩條巷子都沒有號誌,也看不出幹道支道別,在路權釐定上有點模糊

另外就是樓主與對方都是直行車,兩部直行車交會並同時抵達路口時,左方車應禮讓右方車,這點樓主在規定上有點吃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一項二款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 ... 040013&FLNO=102

但是再另一方面,樓主在路口有先停車甚至事發前有另一輛機車從左邊過去,從這方面可以表示樓主有注意到前方路況,加上從影片可以看出對方在路口並未減速,似乎可以從這部份去主張減輕責任甚至強調對方的過失
作者: qq7950099    時間: 2014-7-15 10:56 AM

andy37380 發表:


感謝,小車禍花錢消災學個教訓囉! ...

如果是新車的話 包個2000~3600給對方

跟他說聲抱歉 當然也要對方接受

不要透過保險出險 出一點點錢的險

隔年保費增加你會噢死!
作者: 三杯鴨舌    時間: 2014-7-15 06:50 PM

目前看來,機車地上沒畫停字,應該是幹線
這路口就算沒畫字,也應該可以看出機車道是主線道(路口較大)
只有汽車地上寫了慢字應該是瑕疵
在無閃光紅黃號誌時
停跟慢應該是一起出現的(如有錯誤請糾正)
就像樓上大大回文
你在行駛違停區域尚未到路口時
就有機會可以回到你的車道
就算旁邊違停,至少你可以進入車道至少一半
但是你沒回到車道卻直行
雖有放慢速度卻沒注意右方車輛
行經路口時,左方車應禮讓右方車先行
但是我覺得你逆向與路旁違規停車的行為,與本次發生車禍無關係
不會因為你沒逆向就與機車發生車禍(兩方都是直行車)
以上是我的淺見,如有錯誤請糾正
作者: andy37380    時間: 2014-7-19 01:42 AM

coopers_33 發表:
抱歉,方便請問行車記錄器是什麼品牌? ...

白牌聯詠方案
作者: andy37380    時間: 2014-7-19 01:46 AM

口木子 發表:
違停不是只有紅單的行政責任而己
車禍也是有肇事 ...

其實我是開在中間,這路就算快到路口你還是沒辦法整台車開在右線
因為路不大又有人停車

如果違規跟車禍是兩回事那就當我沒提了
作者: andy37380    時間: 2014-7-19 01:48 AM

羅勃特 發表:
這路段應該是在台中潭子區

之前有上過新聞,這區 ...

大大好眼力,這裡第一次去路真的不熟
又是小巷所以又開很慢~
但還是出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