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並不算是暴利............ [列印本頁]
作者:
Cs-hu 時間: 2013-12-28 11:18 AM 標題: 並不算是暴利............
這不是暴利,甚麼才是暴利.................
罰款呢?
國道計程/圖利遠通?葉匡時:並不算是暴利
NOWnewsNOWnews – 2013年12月28日 上午9:51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國道計程收費將在下周一(30日)上路,首三天免費,明年1月2日凌晨正式開始計費,小型車標準費率為每公里1.2元,前20公里免費,200公里以上打75折;農曆年期間則採單一費率,交通部長葉匡時指出,民眾多使用APP試算更便利。
葉匡時昨(27)日早上接受周玉蔻專訪,談到國道計程收費措施,日前高公局提供的試算表因使用不便、過於複雜,引起計程車司機反彈,對此,葉匡時表示,最好的方法是利用智慧型手機APP,簡單試算一目暸然,主持人周玉蔻反問,運將朋友可能不願意花錢購買智慧型手機,葉匡時回應,會再與高公局研究推廣計畫,搭配獎勵活動,提供誘因以鼓勵計程車司機普遍使用APP試算。
此外,交通部也期許半年後可以全面更換計程車費率表(計費器),未來新的計程車費率表可以提供收據,以符合現代國家的進步象徵。葉匡時說,台灣是全世界首先採用全面全程電子計程收費,以往收費站導致車輛降速,影響車輛的效能和行進效率,日後電子計程收費能全面無紙化,不用印製票券更環保,社會成本可節省18-20億元,未來會全面推廣民眾使用APP查詢起訖收費。 被問到計程收費措施是否圖利遠通公司,葉匡時說,此案是立法院決議以BOT方式合作,當初公開招標的合約載明只有金流的利息部份歸給廠商,使用者儲值的金額是放在獨立的信託上,遠通無法挪用。遠通前前後後也投資了約一百億去全面建置系統,到特許期結束的民國114年,預估全面開通後遠通公司一年的利息收入約為五千萬,整體投資報酬率大約是6~7%,「並不算是暴利」
作者:
老牛 時間: 2013-12-28 11:23 AM
這不算暴利,甚麼才算暴利?........

作者:
小博博 時間: 2013-12-28 11:29 AM
這叫官商勾結...
為何遠X沒列入10大惡人...
作者:
spot 時間: 2013-12-28 11:43 AM
劉先生 發表:
這不算暴利,甚麼才算暴利?........

:2 ...
這不算暴利...只是讓..噓噓東..肥茲茲而已
一年的利息5k萬,什麼事情都沒有做就多了這層油...
作者:
beanyar 時間: 2013-12-28 11:44 AM
有阿~~朱學恆有把噓噓東列入10大惡人之一
作者:
chenss 時間: 2013-12-28 11:45 AM
天龍的語言
是普通百姓難以理解的....
作者:
s197204 時間: 2013-12-28 12:16 PM
口袋~一點點...一些些...慢慢滴......越來越小
老闆自己不提昇反到是一直要求下面的:18
作者:
KKEACESD 時間: 2013-12-28 12:47 PM
6~7%不算暴利~是超極暴利~!穩賺不賠~!賺死你我的錢剛好~!
穩賺不賠~為何還有6~7%的利潤~!因該壓更低!!!!!
爛政客!!!!案~~~~!!!!!:15
作者:
chen7478 時間: 2013-12-28 03:05 PM
富者恆富....
搞手段 錢滾錢...
對他們而言 幾千萬 真的不算暴利...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3-12-28 07:36 PM
某工廠10秒就賺30萬的公司,千萬????
算什麼???
泡茶半個小時就回本了,我們辛苦大半輩子都辦不到
作者:
thirtysix 時間: 2013-12-28 08:30 PM
為什麼儲值一次要限制400元以上
我只帶300不行嗎
過10個收費站也360而已
為什麼要限制400
作者:
御貓仔 時間: 2013-12-28 09:25 PM
thirtysix 發表:
為什麼儲值一次要限制400元以上
我只帶300不行嗎 ...
講到儲值就氣
為何最低要400
對不常上高速的人跟本就是給牠們賺利息吧!
彰化到台南需要400塊過路費嗎:18 使用者付費我贊同
但第一次儲值讓人感覺被坑
作者:
殷海薩 時間: 2013-12-28 11:10 PM
:18 :18 :18 :15 :15 :15
作者:
張鎧傑 時間: 2013-12-28 11:20 PM
:18 :18 :18
作者:
小咖 時間: 2013-12-28 11:27 PM
唉~
人民的悲哀阿!!
使用者付費....但是也該是付在合理的地方....而不是.....

作者:
lighten 時間: 2013-12-29 12:02 AM
他的罰款呢?
怎麼都沒聽說?:18
乾脆拿來抵國道收費好了...
作者:
小豆子 時間: 2013-12-29 01:55 AM
200公里以上75折....是只要開200公里後就全部打75折?
還是....201公里才開始算75折?需要全埕高速嗎?
還是....當天來回有跑高速公路達標200公里才計算?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3-12-29 10:58 PM
盡說些不是人說的話 ....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3-12-29 11:09 PM
國道計程明天上路,947名收費員今天上最後一天班,但高速公路局前天卻發出「具結書」,要求曾在學校、國營企業等公部門任職的收費員,需無條件繳回7個月的資遣費,否則將負法律責任,讓收費員感嘆政府無情。
收費員今天上完班後將被迫失業,高公局並未比照勞基法按照年資發放資遣費,僅提供平均7個月(約20多萬元)的資遣費,一度引起爭議,如今,部分收費員將連資遣費都必須繳回。
中國時報報導,高公局27日傳真一紙「具結書」到各收費站,內容具載「曾配合機關學校業務調整而精簡、整併、改隸、改制或裁撤,依據相關法令辦理退休、資遣或離職,支領加發給與之情形」的收費員,需無條件繳回所領優退計畫的金額,否則得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 ... =%E7%A4%BE%E6%9C%83
作者:
Cs-hu 時間: 2013-12-30 07:14 PM
否則得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遠通的"法律責任"罰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