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趣味] 以為加減很簡單嗎?...(有沒有人知道答案的^ 0 ^)] [列印本頁]
作者:
a323314 時間: 2006-5-22 11:51 AM 標題: 以為加減很簡單嗎?...(有沒有人知道答案的^ 0 ^)]
三個人去投宿
服務生說要300元
每個人就各出了100元,湊成 300元
後來老闆說今天特價只要 250元
於是老闆叫服務生把退的 50元 拿去還給他們
服務生想說自己也很辛苦於是暗藏 20元 起來,然後就把剩下的 30元 還給他們
那三個人每人拿回10元 100-10=90 表示每個人只出了 90元 投宿
90元 X3人=270元 +服務生的20元=290元
請問...那剩下的 10元 呢????
紐西蘭某大學提供這個題目後,受到廣大的迴響!
真的很玄喔.......
到目前為止還是想不通........
作者:
天空追月 時間: 2006-5-22 12:03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a323314 at 2006-5-22 03:51 AM:
三個人去投宿
服務生說要300元
每個人就各出了100元,湊成 300元
後來老闆說今天特價只要 250元
於是老闆叫服務生把退的 50元 拿去還給他們
服務生想說自己也很辛苦於是暗藏 20元 起來,然後 ...
順序的問題~~
有些數字是除不盡的的,變成循環小數...相同的數字如果先加了某些數就可以除盡;而除了之後再加,答案就變得不一樣了~
ex~~20除3再加1,跟20先加1再除3.....是不是不一樣呢?!!
這問題我也想了很久~~得到了以上的結論.....
作者:
coin_concer 時間: 2006-5-22 12:07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a323314 at 2006-5-22 11:51 AM:
三個人去投宿
服務生說要300元
每個人就各出了100元,湊成 300元
後來老闆說今天特價只要 250元
於是老闆叫服務生把退的 50元 拿去還給他們
服務生想說自己也很辛苦於是暗藏 20元 起來,然後 ...
跟順序先後一點關係都沒有...
基本上
90元 X3人=270元 +服務生的20元=290元
這個算式是錯的..
因為3個人總共出了270元....
而服務生本來身無分文...現在多出了20元...
這20元是哪來的?
就是從那270元裡面A出來的....
所以 270(3個人出的錢) = 250(旅館費) +20(服務生A走的錢)
所以270元原本就包含了服務生的20元...
那
怎麼可以把20元又再加一次呢??..
如果用90元 X3人=270元 +服務生的20元=290元的算法....
那就是把服務生的20元加了2次了...
所以算式根本就不對
作者:
chuntaw 時間: 2006-5-22 12:08 PM
是題目有引導人走入他的陷井,請問為何要將270+20呢?這句話就有問題,正確應該是三個人總共付了270,其中250進了老闆口袋,20塊進了服務生口袋,所以是270=250+20!
作者:
meu383 時間: 2006-5-22 12:09 PM
應該要這麼算
90*3-20=250
每個人出的前再扣掉服務生ㄨ走的錢=老闆實際上拿走的錢
作者:
天空追月 時間: 2006-5-22 12:17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coin_concer at 2006-5-22 04

AM:
跟順序先後一點關係都沒有...
基本上
90元 X3人=270元 +服務生的20元=290元
這個算式是錯的..
因為3個人總共出了270元....
而服務生本來身無分文...現在多出了20元.. ...
是這樣嗎?
所以結論是??
作者:
維佳 時間: 2006-5-22 12:24 PM
終於想通了 還蠻複雜的 甲 乙 丙 三人 總共付 290元阿 並沒有多付10 或少付10 這樣想就對了
總共就270元 也如題目又加上偷走的20元 不就怪怪的 因為20元 是包含在270元
不可以加上 就變成290元
作者:
天空追月 時間: 2006-5-22 12:35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coin_concer at 2006-5-22 04

AM:
跟順序先後一點關係都沒有...
基本上
90元 X3人=270元 +服務生的20元=290元
這個算式是錯的..
因為3個人總共出了270元....
而服務生本來身無分文...現在多出了20元.. ...
??
既然您一口否定別人的說法,又說這是一個錯誤的算式...
那就請您列出一個正確的算式讓我們大家開開眼界ㄚ^^
我好期待呢...^^
P.S不可以現在才去搬救兵唷^^"
作者:
Nekone 時間: 2006-5-22 07:44 PM
其實 他們三個人 總共付給旅館的就是270元;
加上他們再拿回來的30元;
就是他們原先付出去的300元。
所以算式應為:
250元(住宿)+20元(服務生取走)+30元(找回來的錢)=300元
若為90元×3人其後要加上的,應該是他們找回來的那個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