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趣味] 對不起!是我不懂時尚 [列印本頁]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3-9-7 02:45 PM 標題: 對不起!是我不懂時尚

作者:
WOLF之家 時間: 2013-9-7 03:08 PM

作者:
牛家莊 時間: 2013-9-7 03:36 PM

作者:
殷海薩 時間: 2013-9-7 04:26 PM
真ㄉ不懂.....

作者:
kimi161 時間: 2013-9-7 06:16 PM

作者:
貓頭鷹 時間: 2013-9-7 09:07 PM
我也不懂!
作者:
peed48 時間: 2013-9-8 12:10 PM
還好他們不設計車子
作者:
dolala 時間: 2013-9-8 01:32 PM

我知道這個是什麼!!
麻荖裝!!

作者:
kimi161 時間: 2013-9-8 02:09 PM
好吃
作者:
nwc3929 時間: 2013-9-8 04:28 PM

作者:
緯仔 時間: 2013-9-9 12:21 PM
這種時裝秀其實是後期表達設計者思維的一種手法.比較像藝術這種東西.比方說米羅.畢卡索.他們的畫大家都看不懂.但他們的價值超出我們的想像.其實這種表現大家應該都看的懂.看不懂的只是您沒有用這種能力去看他而已.這種能力分為症狀輕與重.
1.隱藏能力者=一般人.能見度-每個地方
2.把這種能力導向合理化=室內.建築.家具.設計師.能見度-辦公室與工作室
3.把這種能力展現出來的=女神卡卡.卡莉怪妞.漫畫家.藝術家.裸身者與演員.能見度-演唱會或文化中心與新聞
4.把這能力混和想像能力合成更強大並大量的傾洩出來(稱之為血繼限界)=大師級藝術家與不正常人類.能見度-您知道的
作者:
zzzzzz_6000 時間: 2013-9-9 03:15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