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車禍問題 [列印本頁]
作者:
宅男的驕傲 時間: 2013-7-11 06:12 PM 標題: 車禍問題
一個多月前在大業路往大渡路的引道跟一台未懸掛車牌的摩托車擦撞。
對方擦傷和挫傷。因為剛起步,沒很快,傷勢我認為不嚴重,可是對方很會裝死。
以下是送判定的結果
我方:右轉彎未注意右後方來車.
對方:涉嫌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
我很有誠意跟對方和解,但對方非常的難搞,一直對負責我這件事的理賠員說就交給警方處理就好啦。
我也有打給對方,對方掛我電話。
想請問各位,如果雙方都放著不理,要多久才過法律追溯期。
或是大家有什麼寶貴意見可以提供的。
岳父是有建意請保險公司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如果有出庭或出調解委員會,
可以提出我這方有意願和解處理,是對方一直不理不睬。
我可以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嗎?收了錢,確是我在做事,感覺不太好。
作者:
竹北大丹 時間: 2013-7-11 06:39 PM
初判通常都寫的摹擬兩可
對方表示他受傷很嚴重嗎?
不接電話或掛電話的紀錄最好留底
他避不見面 後續只能先送調解
肇事鑑定可以去申請
因為有受傷 不和解可能有過失傷害的可能
當然肇責比率是重點
保全險嗎?
也可以請對方強制險的保險公司去找他談
作者:
invaderfish 時間: 2013-7-11 07:11 PM
過失傷害屬刑事 六個月內要提出告訴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申請調解 對方不出席的話 會有紀錄
作者:
cccdavid 時間: 2013-7-11 07:22 PM
invaderfish 發表:
過失傷害屬刑事 六個月內要提出告訴
最簡單的方 ...
沒錯...6個月追訴期
您可以請承辦員警申請調解
對方不出來對他自己不利而已
您也可以請保險公司處理..如要走法律途徑,保險公司會處理
對付裝死的人就跟他耗,不用怕
如果有行車紀錄器..他沒掛牌先叫警察開他單
作者:
宅男的驕傲 時間: 2013-7-11 07:33 PM 標題: 車禍問題
竹北大丹 發表:
初判通常都寫的摹擬兩可
對方表示他受傷很嚴重嗎 ...
是對方放大的嚴重,醫生都說沒骨折了,硬要說覺得有
作者:
cccdavid 時間: 2013-7-12 04:09 PM
宅男的驕傲 發表:
是對方放大的嚴重,醫生都說沒骨折了,硬要說覺得有 ...
如果故意放大傷勢,故意請醫生開假證明,請告訴他有偽證跟偽造文書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