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車濺水花可提告 駕駛最高罰1800 [列印本頁]
作者:
zxaqw52147 時間: 2013-7-8 11:52 PM 標題: 車濺水花可提告 駕駛最高罰1800
下雨天出門,不但要擋天上落下的雨,還得提防行經車輛濺起的水花,不少民眾被汽機車濺起的水花噴得滿身濕,自認倒楣之餘,不知道其實依法可以對「肇事」的駕駛提告求償,被抓到的車主,最高會被罰1800元,麻煩的是,法律規定得自行舉證,要「剛好」拍下照片的難度實在不容易,也讓成案數掛零;而新北市的公車業者,因為公車停靠區違停狀況嚴重,乾脆在車外裝置監視器,一個月下來已經揪出64件違規案件。
一旁汽車急駛而過,機車騎士冷不防,被濺得一身濕,就連行人走在路上,也會被汽車濺起的髒水波及,恨得牙癢癢,儘管已經有法律規定,駕駛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沒減速慢行弄濕弄髒別人的身體或衣物,最高可以罰1800,但受害者得自行舉證,成案數字掛鴨蛋。
民眾:「怎麼可能拍的到,怎麼可能拍的到,除非我刻意要去找,刻意要去拍別人。」
民眾:「除非你隨身有攜帶那個什麼相機之類的,不然的話,(自行舉證)有困難。」
自行舉證困難度高,法律挨批定好看的,北市府在等車人潮比較多的公車候車亭陸續加裝監視器,亡羊補牢,同樣用「監視器」小兵立大功的還有新北市的公共汽車。
公車廣播:「麻煩前面違停的貨車,請你往前移或靠邊停。」
公車駕駛好聲好氣先勸說,因為新北市公車族54萬人,全市境內超過4600個公車停靠站,常常碰到汽車違規停放在公車停靠區,讓公車駕駛不勝其擾。
公車駕駛:「(違停車)離站靠得很近,我們出站會切不出去,造成一些直行車,用路者的不方便。」
為了保障公車乘客上下車安全,不等警察取締,每輛公車上都至少裝了4支監視器,各個角度都拍得清清楚楚,碰上公車專用道被惡意占用,就能逕行舉發,一個月下來已經揪出46件,僥倖心態抱不得,就得吃上900元的罰單。
http://tw.news.yahoo.com/%e8%bb% ... 1800-065707685.html
作者:
sumole 時間: 2013-7-9 01:09 AM
路修好一點...不要鋪柏油偷工減料
我想水花也會少很多
作者:
p7314 時間: 2013-7-9 01:42 AM
坑坑洞洞的濫路會積水還要找用路人開刀??!!
這什麼爛法規?
作者:
沈小剛 時間: 2013-7-9 01:49 AM
所以開車騎車都要閃水~?
你看閃下去 會照成多少車禍事故
有些真的沒辦法閃
而且哪裡積水哪看那麼清楚= =
有時很小的積水 也會噴
誰能預料呢?
作者:
MiG29 時間: 2013-7-9 08:54 AM
這條法規很早就有了吧...
礙於舉証困難...所以沒在開罰...
難道有人會故意站積水旁...
然後邊錄影邊等著被水潑嗎???
我想只要不是駕駛故意要利用積水潑行人...
我想大部份的人都是善良滴!!!
作者:
cjyang69 時間: 2013-7-9 09:08 AM
重點是不要偷工減料~~
一個路段一個月可以開挖個兩三次~路怎麼會平~~
唉~~
作者:
leonwang 時間: 2013-7-9 09:12 AM
有時候也不是故意的吧~~~
誰會故意去噴人呢??
道路品質好一點不就沒事了
腦殘政府又一力作

作者:
kevin511 時間: 2013-7-9 04:40 PM
應該也沒人那麼無聊要濺人
這也要罰就太無聊了
作者:
楊智超 時間: 2013-7-9 08:09 PM
真的該罰的 我曾經走路被噴到 當街罵他三字經 還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