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生活疑問 [列印本頁]
作者:
貓頭鷹 時間: 2013-6-28 06:47 PM 標題: 生活疑問
酒駕撞死人,只要誠心道歉就不會判死刑。
那酒後持利刃或鐵器打死人,也很誠心的道歉.......
作者:
blurred1990 時間: 2013-6-28 07:08 PM
一個是無視法規 存僥倖的心理
另一個是藉酒裝瘋攻擊他人導致重傷.身亡
我看兩者家屬都很難原諒吧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3-6-29 12:10 AM
現在法律
自由心證的結果很多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相信這道理依然存在
就像之前有人貼過
口交並沒有被判強姦
因為性器官並沒有直接插入
所以下次強迫對方口交
可能只會判
妨礙自由 妨礙性自主 強制性騷擾
應該就沒有性侵害了吧
作者:
右右爸 時間: 2013-6-30 08:45 PM
台灣不是有句俚語說:一審一判,二審一半,三審豬腳麵線(用台語唸才會溜)
作者:
老牛 時間: 2013-6-30 08:48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