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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生活疑問 [列印本頁]

作者: 貓頭鷹    時間: 2013-6-28 06:47 PM     標題: 生活疑問

酒駕撞死人,只要誠心道歉就不會判死刑。

那酒後持利刃或鐵器打死人,也很誠心的道歉.......
作者: blurred1990    時間: 2013-6-28 07:08 PM

一個是無視法規 存僥倖的心理
另一個是藉酒裝瘋攻擊他人導致重傷.身亡
我看兩者家屬都很難原諒吧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3-6-29 12:10 AM

現在法律
自由心證的結果很多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相信這道理依然存在

就像之前有人貼過
口交並沒有被判強姦
因為性器官並沒有直接插入

所以下次強迫對方口交
可能只會判
妨礙自由 妨礙性自主 強制性騷擾  
應該就沒有性侵害了吧
作者: 右右爸    時間: 2013-6-30 08:45 PM

台灣不是有句俚語說:一審一判,二審一半,三審豬腳麵線(用台語唸才會溜)
作者: 老牛    時間: 2013-6-30 08:48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