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綜合討論] 換我出車禍了... [列印本頁]
作者:
yaolevis1024 時間: 2013-5-20 10:33 PM 標題: 換我出車禍了...
http://imgur.com/delete/1rIOwZOvA0GlbOt
http://imgur.com/delete/yFrmmyfbn4qWHNJ
http://imgur.com/delete/fCL0iNBpsXUJ056
事情大概就是
我切逆向超車
是單虛線
車已經開到對向車道
正準備要踩油門
一聲劇響
左後照鏡看到有機車倒地
停車後發現左後輪附近的板金凹陷
左後車門一條約10cm的凹痕
漆沒掉
但板金凹了
我個人是猜測
我正準備超車的時候
機車也瞬間要超我和前方車輛
所以撞上來
第二種就是他騎很快
原本就打算連超我和前方車
結果沒算到我也要超
所以來不及閃撞上來
行車紀錄器拍前方沒拍到
但能知道速度不快
也確定我已經佔據逆向車道準備踩油門超車
之後才出現撞擊聲
剛去原廠估價約8000
但左後門沒掉漆
有沒有辦法救?

作者:
賴柚子 時間: 2013-5-20 10:35 PM
你要超車你有先打方向燈過幾秒鐘在超車嗎
還是現打現超
作者:
leeweijung 時間: 2013-5-20 10:43 PM
衷心建議大家,行車紀錄器最好前後都裝最妥當!
作者:
cat760917 時間: 2013-5-20 10:55 PM
人沒事最重要
是說,前後裝會不會很貴這樣?
作者:
賴柚子 時間: 2013-5-20 10:56 PM
cat760917 發表:
人沒事最重要
是說,前後裝會不會很貴這樣? ...
直上目擊者 4個鏡頭
1x張而已
作者:
cat760917 時間: 2013-5-20 11:00 PM
賴柚子 發表:
直上目擊者 4個鏡頭
1x張而已 ...

作者:
yaolevis1024 時間: 2013-5-20 11:01 PM
我必須老實的說我沒打燈
警察也說這樣很有可能會被告發
切換車道位打燈
但肇事主因很可能後車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影片連結在此
用手機翻拍
但我要強調是車都已經逆向後才有撞擊聲
[youtube]GfPXU_ywx5M[/youtube]
發文不是取暖
是想問門板金的問題
和肇事賠償之類的
有丙式
想問各位族友的意見和分析
作者:
sobek 時間: 2013-5-20 11:06 PM
前後的第二選擇~GDR35D~8張小朋友~
保險要~第三方財損及傷害~這樣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作者:
huakirin0904 時間: 2013-5-20 11:16 PM
如果板金凹陷還好啦
到台北找Ts凹痕先生
服務蠻好的,但是必須現場估價
之前被旁車開門撞凹~
花了我1200大洋= =
https://www.facebook.com/TS.car.center?hc_location=stream
作者:
wxyzcswxyzcs 時間: 2013-5-20 11:29 PM
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未注意前車動向、未靠右行駛
為肇事主因。
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未依規定超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
為肇事次因。
對方沒受傷的話一切都好談,
對方若有受傷小心被告過失傷害被逼著和解。
作者:
nick0439 時間: 2013-5-20 11:37 PM
給外面私車廠版金應該比較便宜 , 但是 MK3 剛上市不久應該調不到料吧!!
話說超車不只看前不看後喔
作者:
taco8888 時間: 2013-5-21 06:23 PM
看了好幾次影片!對方有意和解就趕快和解吧~未打方向燈行駛逆向車道超車 光這條確實你造成過失傷害了
這已經不是錢的問題跟賠償了好嗎 遇到古意的就看看大家各自擦屁股就算了 這要看對方懂不懂法律
懂得話 你光醫藥費 精神傷害補助費 因車禍造成工作損失或額外損失賠償 還要跟對方跑法院
人家常說大車撞小車為何總是大車錯~ 因為小車是肉包鐵 而造成傷害就構成民事過失傷害罪~起源於這
而非車禍過失率 你70%我30% 這是錯誤的觀念 光人家告傷害你就沒轍了 不過酒駕撞你就不同了
作者:
fk2013 時間: 2013-5-21 10:12 PM
我最肚爛機車從車道內側(左側)超車了
這種騎士就是沒水準+不要命,開車的很容易忽略左側會有機車竄出(因為本來就不應該有!) :18
所以開車的人還是要多留意啊! 這種機車的機車騎士台灣真的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