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趣味] 遠通意圖販賣eTag用戶資料 已不適格經營國道收費 [列印本頁]
作者:
Show1319 時間: 2013-5-3 12:27 AM 標題: 遠通意圖販賣eTag用戶資料 已不適格經營國道收費
20130501管碧玲踢爆遠通意圖販賣eTag用戶資料 已不適格經營國道收費
[youtube]r8PX8Z1W0FE[/youtube]
20130501管碧玲踢爆遠通電收在高公局毫無所悉下,竟擅自於網站公布《第三人讀取使用eTag序號管理辦法》
,明顯已積極準備假國道計程電子收費系統之營運,建立販售與取用eTag用戶資訊之雙向互通體系
,佈建eTag用戶電子消費資訊通路及支付平台。管碧玲痛批交通部及高公局嚴重失職,
也痛批遠通電收踐踏公權力、無視法令與合約:18 ,已不適格繼續辦理國道計程收費營運。
管碧玲呼籲交通部在立法補破洞保護此類個資安全前,不得全面實施國道計程收費。
作者:
彤彤北鼻的貓爸 時間: 2013-5-3 12:43 AM
:15 :15 :15 :15
作者:
chairslin 時間: 2013-5-3 12:43 AM
幹的好!!推翻遠通
作者:
c.ch 時間: 2013-5-3 12:44 AM
老實說老百姓能拿遠通怎麼樣,
現在的政府機關能信嗎??
作者:
三杯鴨舌 時間: 2013-5-3 12:45 AM
:15 :15:15:15:15
作者:
殷海薩 時間: 2013-5-3 12:45 AM
:18 :18 :18
作者:
rabbit85834 時間: 2013-5-3 12:59 AM
假如真如委員所說,那遠通真是可惡到了極點。真該抵制他。而且為什麼每次儲值上限只有500元,重點是手續費高達快10元,真是搶錢。
作者:
豬公公 時間: 2013-5-3 01:09 AM
rabbit85834 發表:
假如真如委員所說,那遠通真是可惡到了極點。真該 ...
應該是說
為啥要儲值
怎不是消費帳單寄來後再繳款
儲值的那些錢都被"東東"拿去生利息啦
:15 :15 :15
作者:
Doraemon_Sr. 時間: 2013-5-3 02:36 AM
借分享...
遠通看來比有黨證還要威~不僅罰款不用繳
還可以無視政府規範販賣個資...
管不住販賣出去的使用範圍居然可以再收罰款?!
給管委員一個讚先!!
支持不准遠通大收手續費!!
支持E-tag個資保護立法未完整前不准實施國道按里程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