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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趣味] 遠通意圖販賣eTag用戶資料 已不適格經營國道收費 [列印本頁]

作者: Show1319    時間: 2013-5-3 12:27 AM     標題: 遠通意圖販賣eTag用戶資料 已不適格經營國道收費

20130501管碧玲踢爆遠通意圖販賣eTag用戶資料 已不適格經營國道收費
[youtube]r8PX8Z1W0FE[/youtube]

20130501管碧玲踢爆遠通電收在高公局毫無所悉下,竟擅自於網站公布《第三人讀­取使用eTag序號管理辦法》
,明顯已積極準備假國道計程電子收費系統之營運,建立販­售與取用eTag用戶資訊之雙向互通體系
,佈建eTag用戶電子消費資訊通路及支付平­台。管碧玲痛批交通部及高公局嚴重失職,
也痛批遠通電收踐踏公權力、無視法令與合約:18 ,­已不適格繼續辦理國道計程收費營運。
管碧玲呼籲交通部在立法補破洞保護此類個資安全前­,不得全面實施國道計程收費。
作者: 彤彤北鼻的貓爸    時間: 2013-5-3 12:43 AM

:15 :15 :15 :15
作者: chairslin    時間: 2013-5-3 12:43 AM

幹的好!!推翻遠通
作者: c.ch    時間: 2013-5-3 12:44 AM

老實說老百姓能拿遠通怎麼樣,
現在的政府機關能信嗎??
作者: 三杯鴨舌    時間: 2013-5-3 12:45 AM

:15 :15:15:15:15
作者: 殷海薩    時間: 2013-5-3 12:45 AM

:18 :18 :18
作者: rabbit85834    時間: 2013-5-3 12:59 AM

假如真如委員所說,那遠通真是可惡到了極點。真該抵制他。而且為什麼每次儲值上限只有500元,重點是手續費高達快10元,真是搶錢。
作者: 豬公公    時間: 2013-5-3 01:09 AM

rabbit85834 發表:
假如真如委員所說,那遠通真是可惡到了極點。真該 ...

應該是說
為啥要儲值
怎不是消費帳單寄來後再繳款
儲值的那些錢都被"東東"拿去生利息啦
:15 :15 :15
作者: Doraemon_Sr.    時間: 2013-5-3 02:36 AM

借分享...

遠通看來比有黨證還要威~不僅罰款不用繳

還可以無視政府規範販賣個資...

管不住販賣出去的使用範圍居然可以再收罰款?!

給管委員一個讚先!!  

支持不准遠通大收手續費!!

支持E-tag個資保護立法未完整前不准實施國道按里程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