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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4/14 這算誰的錯? [列印本頁]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3-4-15 11:17 PM     標題: 4/14 這算誰的錯?

[youtube]ZzpPHO2_CIw[/youtube]
作者: 偶速小金    時間: 2013-4-15 11:20 PM

我覺得是機車責任大點
因為汽車在5秒的時候就打方向燈了
機車超過馬5還加速~當然煞不住嚕
作者: 小2000    時間: 2013-4-15 11:23 PM

賤賤 發表:
ZzpPHO2_CIw

機車~~ 聽聲音很明顯他又再加速+上天雨路滑,重點是汽車有"提早"打方向燈了
作者: 彰區阿倫    時間: 2013-4-15 11:26 PM

機車的問題最大,已經有提早打方向燈,但機車騎士很明顯的又加速...
因為管改太大支,隨便催一下就很大聲了...
作者: away001    時間: 2013-4-15 11:29 PM

我很想知道這結果是誰的肇責比較大

同情況下~~
今天如果是汽車右轉而直行摩托車直接撞上呢

常遇到的理由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但卻很少人去討論說~~要怎麼樣讓才算讓~~

明明早早就打方向燈~~也確認後方無來車~~
或有一段距離~~
但老是有神風特攻隊機車~也不管前面車要轉彎~~
或硬要從縫隙中鑽出去~~結果當然就是直接命中~~

開車的~當然是毫髮無傷~~騎車的~~當然是傷痕累累~~

接下來的就是刑事逼民事~~~
然後只好花一筆錢消災~~
作者: 鄭小承    時間: 2013-4-15 11:30 PM

機車是直行車喔!不是有打方向燈就不用禮讓直行車!如果有證據可以證明機車超速那還有機會辯!
可惜現場圖畫出來的話汽車因該是主因!現在都講路權了
作者: infon2313    時間: 2013-4-15 11:35 PM


作者: prostchang    時間: 2013-4-15 11:37 PM

汽車的錯佔8-9成,方向燈不是無敵~~

重點是汽車是變換車道的車~
作者: min命    時間: 2013-4-15 11:48 PM

依法兩方都有錯...但是汽車責任較大+1... 那一道機車路權較大

但我本身覺得機車錯比較大...每個機車都這樣衝去撞汽車...

那車要怎麼開...都不要路邊停車了...就開回家吧....
作者: HTCedwin    時間: 2013-4-15 11:50 PM

prostchang 發表:
汽車的錯佔8-9成,方向燈不是無敵~~

重點是汽車是 ...

方向燈的確非無敵
真實案例:
1. 汽車從慢車道切往路邊住家要停車庫
也有打方向燈
結果機車騎士從後方追撞
跟影片中狀況很類似
結果: 機車騎士是肇事主因(未注意車前狀況)
2. 汽車從慢車道要切往住家前停車位
也有打方向燈
結果機車擦撞汽車右車門及照後鏡
結果: 汽車是肇事主因

兩個案例我都認識
連車禍地點都只差5公尺
作者: of2ks    時間: 2013-4-16 12:01 AM

min命 發表:
依法兩方都有錯...但是汽車責任較大+1... 那一道 ...

同意,以肇責來說應該雙方都有,但汽車較大

我想這就是腦殘的車種分流政策造成的問題...

把機車關在小小的外車道,面對一堆車切進切出加上併排停車及亂開車門的白癡,不鑽行嗎...

白佛車主至少有打方向燈,且還有提早打...但多的是想切就切根本不管右後方有沒有機車的...

只能說回歸車速分流才是正途阿...
作者: 殷海薩    時間: 2013-4-16 12:04 AM


作者: 緊張黑白色    時間: 2013-4-16 08:59 AM

要看撞擊點
其實影片中看來,是機車在汽車減速靠右之後
追上去撞的…
而且催那麼大力,很明顯是過了馬自達以後又想S行加速閃過小佛
個人認為以機車的速度上來說…汽車就算有注意後方也未必能避免碰撞
注意影片中的機車,其實是有煞住的!
是因為雨天地滑所以輪胎抓不住,碰了一下車屁股才摔倒
所以所以…下雨天還騎那麼快,又不注意前方狀況+改車
汽車減速靠右,又不是急切,已有足夠時間讓後車反應…可是機車的反應不是減速反而是加速…
如果一開始就減速可能就不會撞上,騎過機車都知道,極輕量化的車體,只要大力催一下
就這麼一下,那股衝力是多大!
所以機車的反應令人匪夷所思,綜合判斷上來講…雨天+快車+改車…
判斷機車為肇事主因
其實員警或檢察官在現場時…都會看雙方車輛
曾經有個檢察官跟我說,如果一台原廠車跟一台改裝車發生事故
一般的偵辦都會朝著改裝車為肇因的方向去偵查…
在第一印象上改裝車就會先扣分了…
聽到這樣真的會覺得有些不公平…
但實務上就是這樣。
只能說路上開車還是小心些好。
作者: beanyar    時間: 2013-4-16 10:08 AM

有打方向燈......依然還是轉彎車....

依然還有一條"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這鳥規則

即使...考駕照時有說..在轉彎處前30M就要打方向燈

但打了被直行車撞到了~~還是轉彎車的錯...

小弟也曾開著貨車要回家時..在轉彎處50M前就打右轉方向燈了(打的也夠久了吧)

結果還是會有機車不從你左邊超車..硬是要從右邊超車(不知道他是沒長眼睛還怎樣)

一撞~~撞到了個音啞人士.....還遠從台東到大園工作= =

算了算了~連條子都不叫了~~賠錢了事..
作者: beanyar    時間: 2013-4-16 10:13 AM

另外有一點怪怪的@@~~

前面幾位大大都說方向燈有"提早"打....這個論點怪怪的= ="

本來就是要提前打方向燈的動作...應該不足拿來當沒肇責的理由..

再用明確一點的

方向燈應該要在轉換前30M就該打了...

該車明顯沒有...該車打了方向燈不到2s就靠右了..不足以提醒後方來車注意...
作者: 福州阮    時間: 2013-4-17 12:57 PM

方向燈...很早就打了...ㄟ
作者: pc_fix_service    時間: 2013-4-17 02:42 PM

這樣看起來,汽車肇事比例較高{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
而且雖然有打方向燈,但不是免死金牌!
況且切入時雖然慢慢切入,但突然轉向快速切入導致追撞!
雙方要打和解或是法院?還是交給保險吧。
作者: renjia    時間: 2013-4-17 08:11 PM

HTCedwin 發表:

方向燈的確非無敵
真實案例:
1. 汽車從慢車道切往路邊住家要停車庫
也有打方向燈
結果機車騎士從後方追撞
跟影片中狀況很類似
結果: 機車騎士是肇事主因(未注意車前狀況)
2. 汽車從慢車道要切往住家前停車位
也有打方向燈
結果機車擦撞汽車右車門及照後鏡
結果: 汽車是肇事主因

兩個案例我都認識
連車禍地點都只差5公尺


這個比喻很清楚!!

撞擊點為第一優先判斷依據!!

後車撞前車屁股,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後車擦撞前車 車側,就是前車未注意路況





有優先路權不代表你可以橫衝直撞阿!!

前車又不是完全停住擋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