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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意外遭輾斃男子 去年撞死人逃逸 [列印本頁]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3-4-8 12:11 AM     標題: 意外遭輾斃男子 去年撞死人逃逸

[iframe]http://tw.news.yahoo.com/%E6%84%8F%E5%A4%96%E9%81%AD%E8%BC%BE%E6%96%83%E7%94%B7%E5%AD%90-%E5%8E%BB%E5%B9%B4%E6%92%9E%E6%AD%BB%E4%BA%BA%E9%80%83%E9%80%B8-213000626.html[/iframe]
作者: 殷海薩    時間: 2013-4-8 12:20 AM


作者: jsjrex    時間: 2013-4-8 12:24 AM

撞死人才兩年四個月??
而且已經判刑了還可以在外面晃
還可以繼續當老師
不太懂法律是怎麼運作的
以後如果要謀殺 就都用車子撞就好了
一樣都是殺人 比拿刀拿槍殺 刑期少多了
作者: 台南盛弟    時間: 2013-4-8 12:41 AM

jsjrex 發表:
撞死人才兩年四個月??
而且已經判刑了還可以在外 ...

他撞死人還在外面晃

但鐘男不是老師吧?

您可能沒看清楚
作者: 時代的眼淚    時間: 2013-4-8 12:42 AM

jsjrex 發表:
撞死人才兩年四個月??
而且已經判刑了還可以在外 ...

被壓死的才是去年撞死人肇事逃逸的那個
老師只是被抓交替的吧
作者: collins    時間: 2013-4-8 12:54 AM

一定要提到這個部分嗎?

你可以 別人不行?
作者: kertsai    時間: 2013-4-8 02:50 PM

這事應該一碼歸一碼吧...



欠別人的要先還清...
別人欠你的再去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