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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美國一名因低於行駛低於限速且佔超車道而被開罰單 [列印本頁]

作者: JosephW    時間: 2013-3-13 02:11 PM     標題: 美國一名因低於行駛低於限速且佔超車道而被開罰單

美國馬利蘭州,一位女性在限速65英哩的高速公路上行駛63英哩的時速被員警開罰單
員警的理由是,超車道是保留給需要快速行駛的人使用的,沒開最高限速不應使用內線車道

*註:美國允許駕駛高於限速5英哩內

[iframe]http://news.yahoo.com/blogs/sideshow/woman-gets-ticket-driving-2-miles-per-hour-211957738.html[/iframe]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3-3-13 02:18 PM

醬就對了...

內線道就不會佔滿許多烏龜
自認烏龜就算了
後車閃燈按喇叭也不理睬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3-3-13 02:21 PM

台灣應該也來學一下....
要龜就不要龜在超車道上
作者: acion    時間: 2013-3-13 02:37 PM

這個問題在台灣無解
台灣的警察都喜歡抓好抓的.........例如超速,難抓的..........龜速行駛內車道.........可以說是沒人管,
兩種狀況實際上差不多,但是實際罰單比例差很多.........很多
結論是............我們的政府開罰一向是以賺錢的商業成本考量..........並非維持安全秩序
作者: baron072    時間: 2013-3-13 02:42 PM

好文~借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