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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太機車?少一指指節 不能考重機 [列印本頁]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11-27 05:34 PM     標題: 太機車?少一指指節 不能考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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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新聞》

彰化一名詹先生因為看到朋友騎著大型重機車很拉風,

上個星期到駕訓班報名學車準備報考駕照。

沒想到學到第2天,駕訓班查覺他的右手食指受過傷截斷了一節,

竟然告知說監理單位規定這樣不能考,讓他既納悶又生氣,

質疑規定不合理。
作者: kantlin    時間: 2012-11-27 06:37 PM

食指一節就算殘障了,可以貼殘障證明停車不用錢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2-11-27 06:41 PM

kantlin 發表:
食指一節就算殘障了,可以貼殘障證明停車不用錢 ...

開車免牌照稅....
作者: chuosake    時間: 2012-11-27 07:00 PM

慘..我左右手各少好幾節不就不能考了
作者: ☆大大★    時間: 2012-11-27 07:01 PM

又不是在當兵~食指不能扣板機免役
作者: 小賴皮    時間: 2012-11-27 08:28 PM

我左手也一截
作者: kantlin    時間: 2012-11-27 09:01 PM

☆大大- 發表:
又不是在當兵~食指不能扣板機免役 ...

大大,在以前的判定中的確是可以請領殘障手冊的(親戚中就一個 福利多多阿),不過後來97年修過一次變成要大姆指+食指 (這是我剛查才知道改了)

今年七月又修法,變成醫生判定你是殘障(生活產生不便確有需協助而無法獨立完成特定正常人可輕易達到之日常性作業)才可以算殘障

http://disable.yam.org.tw/node/551#d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11-27 10:07 PM

個人認為 既然有這樣規定也只好遵守

不然改天真的發生事故造成他人或自己傷亡

到頭來家屬又來批判如此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