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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綜合討論] 自認為正義使者的行車紀錄舉發者,會讓人看不起!! [列印本頁]

作者: 無心    時間: 2012-10-9 12:56 PM     標題: 自認為正義使者的行車紀錄舉發者,會讓人看不起!!

不是來取暖的!! 而是要譴責這種自認正義使者的行車紀錄舉發者!!
對於收到的幾千元罰單會去繳清,但我還是要告訴這樣的舉發者,你真的錯了!!

當天快速道路大塞車,家人感冒不適需就醫被塞在快速道路上,被塞好一陣子後情急下直走路肩,當然知道有錯,但捷運施工封路也不事先提醒難道就沒錯嗎? 造成大塞車就沒有責任承擔嗎? 看來是這樣的!!

你這位正義使者憑著紀錄器就當起了警察!! 說真的, 你真的有警察的高道德嗎?

有路好走 , 沒人希望違規 , 但你要先知道為何造成大塞車?? 違規者是否真的是想違規而違規?

手上也曾有一堆汽車壓雙白線, 沒打方向燈 , 下班塞車機車走禁行機車道,大塞車汽車走路肩, 甚至老太太過馬路到一半只能硬著頭皮闖紅燈的影片.

至始至終從未有想去舉發 , 除非真有很惡意的挑釁 , 但我還沒碰過 ,我說的很惡意大家應該懂!!  

對於這些自認正義使者的行車紀錄舉發者!! 你只不過是個懷著報復的心掛著正義使者的面具罷了!!

多想想別人是否有可能有特別的急事!! 而非你老大不爽就當起警察來了!!

還是多想想別人!! 而非只是懷著一顆報復的心!!

行車紀錄器是拿來當作事故發生佐證之用途 , 不是拿來讓你變成警察  !!

如果, 你能一輩子開車永不犯錯 , 那給你拍拍手!!  但若你犯錯壓了雙白線 , 自認正義使者 ,你有勇氣去自首嗎?  上帝會看著你的!!


•法條人人懂,但我要闡述的是「做人的態度」!你既然成為正義使者舉發別人,當自己在巷口右轉忘了打方向燈,當下就該向警方舉發自己!對自己要有絕對守法的情操,也才有資格去當舉發者!古言:嚴以律己。這社會上若有絕對守法者如包公般,非常樂見!!但對於這些假道學的舉發者,也該多想想自己的內心是否: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最後回應:如何看出?從罰單照片上看出「舉發者與前車無保持安全距離」!!(不方便提供照片)

不想打口水戰了!大家有高度守法情操是好事,但在舉發同時,希望這些高度情操舉發者,也要多考量當時是何種處境?法理情都要考量!
一開始我就說了會去繳罰單,接受裁罰。

也許,今天起我也可以在下班塞車路段錄下所有違規者,然後mail給警方舉發,立刻也能成了正義使者這一方,但我清楚我不夠資格,下次若我錯了一定不會自己舉發自己。『 再次重申:違規就是錯,從沒去反駁它!! 』 但我要讓大家知道的是: 若自己違規沒關係等被舉發再說,反正也不一定會被舉發,但看到別人違規立刻舉發,變身為公平正義使者,這樣的人格特質‧這樣的所謂正義使者,如同執法者看到別人做錯就抓起來,但自己也是偷偷在作犯錯的事,我不認同這樣的人格特質有什麼資格配的上當執法者(或檢舉人),當然,也許很多人認同這樣人格特質的人當個舉發者,但還是要們心自問,你去檢舉人家加蓋違章建築,但你接受你家的違章建築,這樣的人格,你認為是對的與值得尊敬嗎? 是我全文要闡述的重點!(結束)
作者: gets    時間: 2012-10-9 01:05 PM

您可以提出當天的醫院收據  去申訴
在監理站網頁上就有申訴的管道...試試看吧
畢竟不管理由多合理....違規就是不對   
換作是我是在塞車的人
看到走路肩的也會很不爽....
作者: evan13929    時間: 2012-10-9 01:11 PM

無心 發表:
不是來取暖的!! 而是要譴責這種自認正義使者的行 ...

違規的當下就要有被舉發的覺悟
我自己也會偶爾晚上小飆一下
如果被拍也是自己摸摸鼻子繳錢而已

出來跑總是要繳的
作者: eertrc452000    時間: 2012-10-9 01:13 PM

無心 發表:
不是來取暖的!! 而是要譴責這種自認正義使者的行 ...

還是覺得是來取暖的…
先跟你說明,我不是舉發者,我也被舉發過,我常把抽完的煙蒂往車外丟、假日高速公路塞車走路肩、闖紅燈都有~
那又如何,我就是違規了~被罰就被罰~
平常沒事好好開車會怕被舉發嗎?
就算他們是"職業"舉發者你又能怎樣,管得著嗎?
真的有特別的急事,違規就是違規,不是嗎?
民眾用行車記錄器舉發違規車輛要被你用"譴責"這個字眼來解釋真的有點好笑~
你要是真的不爽,就請你把你手上所謂的那堆影片拿去舉發,沒人會怪你
作者: JoeHorn    時間: 2012-10-9 01:20 PM

無心 發表:
不是來取暖的!! 而是要譴責這種自認正義使者的行 ...

當然,絕大多數的人都不是聖人,都會犯錯、會違規。
真違規被舉發,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就算了,我看不出來有什麼好譴責的。
真那麼緊急,真的是人命關天的話,有救護車可以叫,不是嘛?
作者: 小浩    時間: 2012-10-9 01:23 PM

如果家人感冒這麼嚴重的話((會引起休克之類)))..何不直接請救護車比較安全
作者: 黑麵阿正    時間: 2012-10-9 01:23 PM

出來跑總是要繳的  說的好
作者: 第六特區~逐陽    時間: 2012-10-9 01:24 PM

違規被舉發,本來就是應該的

事後,檢俱就醫資料,相言監理單位應該會同情銷單,如果不同意,再下一步動作而言


舉發者,在路上,又沒看到你車內有什麼狀況,舉發很正常。


第一台違規開路肩,第二台、第三台……就會有一堆人跟進。等到路肩再塞住後,真的後方有事故有處理,更緊急需要送醫時,路肩反而塞住了



你沒遇過,短短兩公里的路面,因為一百多台計程車+十多台t牌車為主的白目開路肩,前方路肩封閉,開路肩的最後硬擠硬塞出來,讓守法的人多塞了半個小時



話說回來,感冒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病。放著不去管它都自己會好了。
真的發高燒,在上路前就有跡象,可以先就醫,硬要上去,然後用此理由違規
作者: 呆群    時間: 2012-10-9 01:25 PM

我要是違規
都是抱持著需要受罰的心態
如果真的有緊急的事情
麻煩請打110 or 119
而不是自己開車到路上狂奔
容易造成自己與其他用路的風險
作者: Y-Tai    時間: 2012-10-9 01:27 PM

犯錯被舉發就認了,沒被舉發當賺到,畢竟錯的人是自己阿,如其他人所述,家人不舒服可以叫救護車,不管怎麼塞,救護車絕對比較快,今天舉發你的並不知道你車上有病患阿,對吧
作者: tonybluesky428    時間: 2012-10-9 01:30 PM

違規被檢舉本來就應該

你又不是救護車,誰知道你違規是為了何事?

況且花一點小錢救回家人的命不值得?

真的嚴重如車友所說很嚴重為何不叫救護車?

救濟辦法也有車友提供了,就看你自己要不要去討

看了擺明就是來討拍,標題實在是很刺眼

牽扯到上帝你也很會亂扯,看你發文內容只能對舉發者說聲辛苦了

相信許多車友一定都站在舉發者那方的,要取暖來錯地方了

我反而很佩服正義使者的行車記錄舉發者!

多一點這種人越好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2-10-9 01:31 PM

無心 發表:
不是來取暖的!! 而是要譴責這種自認正義使者的行車紀錄舉發者!!
對於收到的幾千元罰單會去繳清,但我還是要告訴這樣的舉發者,你真的錯了!!

我不知道檢舉的人錯在哪裡耶
無心 發表:
行車紀錄器是拿來當作事故發生佐證之用途 , 不是拿來讓你變成警察  !!

行車記錄器並不只是事故發生佐證之用途喔~~這是你自己認定的
也有可能是違規發生佐證之用途~~
況且....檢舉人有變成警察了?
他只是一個合於法律規定的檢舉人而已吧

請息怒~~我並不是針對你~~而是就事論事
當你為了家人決定走路肩時,就代表你要冒被開單的風險
既然這是你的抉擇,為何反而說別人錯呢?
對方可能也不知道你家人有生病吧!

決定違規而被檢舉了,還是低調一點比較好.....
因為你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腳
作者: alenhsu    時間: 2012-10-9 01:34 PM

eertrc452000 發表:

還是覺得是來取暖的…
先跟你說明,我不是舉發者, ...

+1
出來混,總有一天是要還的,違規當下就要有可能被舉發或是被警察活逮的心理準備,畢竟違規是事實…
以前也收到一張雙白線變換車道的檢舉罰單,我也會覺得舉發者太雞婆,干他屁事…譙他個上千萬遍!但換另一種想角度來看,因為行車紀錄器的普及,使一些交通違規﹑事故…等,無所遁形,相對的也讓很多心存僥倖的慣性違規駕駛有所顧忌,畢竟被罰過就知道痛,以後上路就多會有所克制
作者: Jimmy0103    時間: 2012-10-9 01:36 PM

其實..
如果用一張小罰單來換家人的健康..
老實說還是值得的啦.

我也有個很無奈的經驗,
因為趕時間辦事所以看到對向車道上有停車位就直接左切過去停(逆向停車, 但是是在公有停車格裡)
過了一陣子, 我收到了一張罰單, 原因就是逆向停車, 重點在單子附件的照片上有註明: 民眾檢舉~~

其實違規就是違規, 如果你有原因你可以申訴,
記得之前也有因為在高速公路上超速先被開了單, 但原因是因為家人急需送醫也是有成功申訴的例子~

也沒人變成警察啦,
他們也只是拍到了"疑似違規"的照片或影片,
實際上認定"的確違規"的還是警察機關阿,
搞不好他們整年繳出的照片有好幾百張, 但實際被認定違規的只有30~40%也說不定~
作者: tetsu46    時間: 2012-10-9 01:42 PM

有了行車記錄器的誕生 人人都可以是祕密警察

所以處事要更加謹慎 其實也沒什麼不好 秩序不就是靠處罰來的嗎!

若被檢舉屬實 能申訴就申訴 申訴無效 就LP捏著吧...!
作者: finger0516    時間: 2012-10-9 01:48 PM

建議樓主把這篇刪了吧,肯定會被砲的的!

作者: rolex    時間: 2012-10-9 02:05 PM

說到底其實就是"錢"的問題
若今天違規不罰錢 我想今天也不會有人去幹勦檢舉人 反正又不處罰
而且樓上有車友說 若家人生病不舒服 請救護車來載一定比你走路肩或闖紅燈之類的還來得快跟安全
作者: inf813032    時間: 2012-10-9 02:08 PM

要快,
當然就是要付出一點代價,
代價就是繳錢給國庫,

我也會檢舉國道上面違規的車子,
不是想當什麼正義魔人,
只是討厭那些不打方向燈還有隨便插隊的人霸了,
罰錢之後可以讓他們改正,
不是很好?

還有,
真有緊急狀況被開單,
可以去申訴,
不然違規就是事實,
乖乖繳錢就對了
作者: jay7188    時間: 2012-10-9 02:31 PM

版主PO這種文章才會真的讓人看不起..違規就是事實了,不要再說行車紀錄器魔人怎樣~怎樣的!
刪了吧!
作者: 無心    時間: 2012-10-9 02:34 PM

法條人人懂,但我要闡述的是「做人的態度」!你既然成為正義使者舉發別人,當自己在巷口右轉忘了打方向燈,當下就該向警方舉發自己!對自己要有絕對守法的情操,也才有資格去當舉發者!古言:嚴以律己。這社會上若有絕對守法者如包公般,非常樂見!!但對於這些假道學的舉發者,也該多想想自己的內心是否: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作者: lhh123    時間: 2012-10-9 02:44 PM

finger0516 發表:
建議樓主把這篇刪了吧,肯定會被砲的的!
...

+1
請別把這裡變成01,請還車友一個好環境吧

01那邊有一篇文章可以過去看看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2-10-9 03:18 PM

小弟認為舉發你的人沒有錯 , 因為在當下他絕不可能知道你車上的乘客發生甚麼狀況 ,   可以肯定的就只有你違規的事實 ...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2-10-9 03:53 PM

無心 發表:
法條人人懂,但我要闡述的是「做人的態度」!你既然成為正義使者舉發別人,當自己在巷口右轉忘了打方向燈,當下就該向警方舉發自己!對自己要有絕對守法的情操,也才有資格去當舉發者!古言:嚴以律己。這社會上若有絕對守法者如包公般,非常樂見!!但對於這些假道學的舉發者,也該多想想自己的內心是否: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你要談做人的態度?
你希望別人做到「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明明是你違規了卻還可以大剌剌的上來說檢舉你的人是錯的
你憑哪一點要求別人應該修正其做人的態度呢?
你自己的做人態度都不適當了.....還要要求別人什麼
作者: 黑龍波    時間: 2012-10-9 04:43 PM

自認為別人都不應該舉發你違規者,讓人非常的看不起!!


會上來PO文炮別人檢舉違規....說到底還不是因為收到罰單要繳錢而生氣!!!

真的急病請叫救護車~~~別自己開車又硬要違規然後抱怨別人檢舉你...真可笑!!
作者: 夜豺    時間: 2012-10-9 04:46 PM

當下有搖下車窗,大聲的發出"喔依~喔依~"的警示音嗎?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10-9 04:48 PM

我也認為舉發者沒錯
沒人會知道你車內怎麼了

如果真有緊急狀況 那就像車友們說的
這張罰單也值得 至少能讓你順利趕往醫院

最後還是想說
舉發者到底錯在哪
如果違規都不能舉發的話 那應該就天下大亂
因為人人皆可違規 何必還規矩的排隊等待

有單據有理由建議由正常管道去申訴吧
PO這種文只會換來再度被砲而已
作者: jimelee    時間: 2012-10-9 04:56 PM

在行車紀錄器 幾乎人車一組之後~~
騎(開)車真的要小心~~
因為 隨時都有可能被拍檢舉~
所以~~ 遵守交通規則 為你 也為了別人~
作者: 林有閒    時間: 2012-10-9 05:01 PM

講實在的,沒人知道你是因為趕著去醫院才走路肩
是我看到也會不爽想去檢舉
沒有人是聖人不會犯錯,我開車騎車偶而也會闖紅燈、紅燈右轉
但是就像大家說的,既然要違規,不管是蓄意還是不得已,就要有被檢舉的心理準備
我覺得舉發的人並沒有錯...
作者: 無心    時間: 2012-10-9 05:02 PM

Blueheart 發表:

你要談做人的態度?
你希望別人做到「嚴以律己,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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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回應:如何看出?從罰單照片上看出舉發者與前車無保持安全距離!!(不方便提供照片)

不想打口水戰了!大家有高度守法情操是好事,但在舉發同時,希望這些高度情操舉發者,也要多考量當時是何種處境?法理情都要考量!
一開始我就說了會去繳罰單,接受裁罰。
也許,今天起我也可以在下班塞車路段錄下所有違規者,然後mail給警方舉發,立刻也能成了正義使者這一方,但我清楚我不夠資格,下次若我錯了一定不會自己舉發自己,又何去要求別人呢?
作者: leonwang    時間: 2012-10-9 05:23 PM

舉發沒有不對
也不用讓人瞧不起
如果都遵守規則
管別人裝了幾台紀錄器

說不定在車陣當中也有和版大一樣情形的人在一起塞車?!

不過建議版大可以出示當天的掛號單或是證明
看看可不可以消除此單。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2-10-9 05:56 PM

無心 發表:
最後回應:如何看出?從罰單照片上看出舉發者與前車無保持安全距離!!(不方便提供照片)

不想打口水戰了!大家有高度守法情操是好事,但在舉發同時,希望這些高度情操舉發者,也要多考量當時是何種處境?法理情都要考量!
一開始我就說了會去繳罰單,接受裁罰。
也許,今天起我也可以在下班塞車路段錄下所有違規者,然後mail給警方舉發,立刻也能成了正義使者這一方,但我清楚我不夠資格,下次若我錯了一定不會自己舉發自己,又何去要求別人呢?

沒有人會去舉發自己的啦!
每個人都不是完美的....當然會犯錯
收到罰單沒關係,若不是故意的...
警惕自己以後要更謹慎就好
若是故意的~~被罰只是剛好而已
還是警惕自己這種行為不能做

若你有看到誇張的違規行為,也歡迎你去檢舉
這社會已經不是一個自省的社會了
警力有限...所以只能靠檢舉違規逼迫駕駛人守秩序點
大家都更謹慎小心不違規.....交通自然就不會那麼亂
先從你我自己本身做起吧~~共勉之
作者: zxcvdavsd    時間: 2012-10-9 07:35 PM

我曾經因為家裡小朋友發燒載家人去醫院
結果塞在高速公路上~
我就真的停在路肩打110報警請求協助~~
結果約過了5分鐘警察來了~~
也好心幫我們開道護送我們到林口長庚~~
希望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或許不是每次都像我這麼幸運~ ~
作者: Mr.Shin    時間: 2012-10-9 08:01 PM

END.....
作者: 楊智超    時間: 2012-10-9 08:06 PM

要違規之前就要有認知 繳錢啦 不要為犯錯找藉口 要有證據 證明違規時的狀況
作者: 耗子    時間: 2012-10-9 11:14 PM

行車紀錄器看不出你家人感冒不適
作者: superviper    時間: 2012-10-9 11:43 PM

這就是台灣啦

模糊焦點

敢做就要敢承受,真的有要事在身,就要自己評估代價,不然就另尋他法,凌駕法律就是不對

法理情,法留了管道,真的有理就去申訴
作者: Odin    時間: 2012-10-9 11:49 PM

我覺得這種政府獎勵舉發根本就是有問題...

警察抓超速都被要求要提早立牌通知了...
(這點我真是覺得太好笑了...抓違規還要先通知...那一堆速限號誌是裝假的嗎...)

結果現在反而是大家都可以當警察...

那這樣是怎樣呢?

警察的公權力反而比一般老百姓低嗎??
作者: superviper    時間: 2012-10-9 11:52 PM

舉發違規啥時有獎勵了


只有舉發環保才有獎金(亂丟垃圾、烏賊車....)
作者: ☆大大★    時間: 2012-10-10 12:34 AM

如果每個人都說有急事而違規行駛

那交通不就亂成一團~自己先做錯摸摸鼻子就好

如果把自己的錯歸咎於他方~這種人才叫人擔心
作者: tonybluesky428    時間: 2012-10-10 12:35 AM

要酸可以搞清楚事實再酸嗎

交通違規是沒有獎金的

只有丟菸蒂,垃圾環保局相關業務才有

看他的回應,只能說被檢舉的好 他還是自以為是的罵人

大家車友都自認不是聖人,也會作違規的事情

但都會有心理準備被檢舉,自己作的事自己擔

覺得不服氣就去申訴,看到你這種人 我也決定來當個"自以為"的正義使者

希望哪天可以又看到你來PO取暖被轟  我想自認不對的你 才讓人看不起:)
Odin 發表:
我覺得這種政府獎勵舉發根本就是有問題...

警察 ...


作者: 龍族萊恩    時間: 2012-10-10 03:39 AM

既然您無心取暖的發文
哪我就有意的回覆了~

管別人的心態幹嘛?
自己做好就ok了
同情您的遭遇
但違規被罰是應該

您po這文的用意
在我看來跟您所謂的正義魔人心態上沒有什麼不同
作者: chenss    時間: 2012-10-10 08:45 AM

被別人搶了
那就搶回去啊
白花花的銀子誰不愛
作者: 小黑寶    時間: 2012-10-10 08:45 AM

是晚上拍的嗎?
車牌清晰嗎?
可否推薦行車紀錄器?
作者: 小P    時間: 2012-10-10 11:16 AM

錯了就要認
被打就要站好
這連國小都知道的事
只會檢討反省別人
如果你智商只有7歲
那我也無話可說
作者: 河豚    時間: 2012-10-10 11:31 AM

我覺得你只是在不爽被檢舉而已,那你大可投訴媒體讓這件事爆出來阿,但我想應該沒有媒體會想裡你吧~
做錯事就要認千萬不要把自己無罪化,搞的好像檢舉人才是真正做錯事的人!這樣和那些恐龍法官有啥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