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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肌無力女童過馬路被撞 要賠騎士5千元 [列印本頁]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10-3 02:18 PM     標題: 肌無力女童過馬路被撞 要賠騎士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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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新聞》


台南市一名罹患重症肌無力的女童過馬路時被直行的機車撞上,雙雙受傷。


調解委員會竟然以「轉彎車輛要讓直行車先行」認為女童要賠機車騎士5千元。


女童母親很不服氣,說人怎麼可以當成車輛來判,再加上女兒行動緩慢,根本不可能突然闖到馬路上,認為判決不公平。
作者: 黑麵阿正    時間: 2012-10-3 02:33 PM

穿越馬路還是走斑馬線上比較好   

因為在走在上面行人最大
作者: kuohsuan    時間: 2012-10-3 04:32 PM

弱勢就是這樣子~~層級往上加就知道自己能欺侮那層的人了
作者: pablo022    時間: 2012-10-3 04:41 PM

我們台南居然有這樣的調解委員會喔..不是提倡行車要禮讓行人嗎?..真是夠了人可以當車喔..哪我可以上高速公路走喔..:15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2-10-3 05:09 PM

pablo022 發表:
我們台南居然有這樣的調解委員會喔..不是提倡行 ...

行人為行走 專用道 (天橋、地下道、班馬線)
被撞到 是要負責的

(有判決過的案例)

其實  行人 真的 要注意

而且 現在 恐龍家族一大堆..
小心為妙
作者: 火貓爪    時間: 2012-10-3 05:16 PM

5000塊也要弱勢賠?......現在的社會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2-10-3 08:39 PM

dinardo 發表:



行人為行走 專用道 (天橋、地下道、班馬線)
...

應該可以反告...機車..過失傷害

(應注意而未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