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肌無力女童過馬路被撞 要賠騎士5千元 [列印本頁]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10-3 02:18 PM 標題: 肌無力女童過馬路被撞 要賠騎士5千元
[youtube]IZesJtzGtNQ[/youtube]
中天新聞》
台南市一名罹患重症肌無力的女童過馬路時被直行的機車撞上,雙雙受傷。
調解委員會竟然以「轉彎車輛要讓直行車先行」認為女童要賠機車騎士5千元。
女童母親很不服氣,說人怎麼可以當成車輛來判,再加上女兒行動緩慢,根本不可能突然闖到馬路上,認為判決不公平。
作者:
黑麵阿正 時間: 2012-10-3 02:33 PM
穿越馬路還是走斑馬線上比較好
因為在走在上面行人最大
作者:
kuohsuan 時間: 2012-10-3 04:32 PM
弱勢就是這樣子~~層級往上加就知道自己能欺侮那層的人了
作者:
pablo022 時間: 2012-10-3 04:41 PM
我們台南居然有這樣的調解委員會喔..不是提倡行車要禮讓行人嗎?..真是夠了人可以當車喔..哪我可以上高速公路走喔..:15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2-10-3 05:09 PM
pablo022 發表:
我們台南居然有這樣的調解委員會喔..不是提倡行 ...
行人為行走 專用道 (天橋、地下道、班馬線)
被撞到 是要負責的
(有判決過的案例)
其實 行人 真的 要注意
而且 現在 恐龍家族一大堆..
小心為妙
作者:
火貓爪 時間: 2012-10-3 05:16 PM
5000塊也要弱勢賠?......現在的社會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2-10-3 08:39 PM
dinardo 發表:
行人為行走 專用道 (天橋、地下道、班馬線)
...
應該可以反告...機車..過失傷害
(應注意而未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