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趣味] 撿個紙箱挨告 男吞鹽酸亡 [列印本頁]
作者:
火車隆隆叫 時間: 2012-9-26 10:37 AM 標題: 撿個紙箱挨告 男吞鹽酸亡

引發自殺事件的2005年出廠金門高粱紙箱,失主製作筆錄時稱空箱價值一萬五千元。翻攝畫面【都會、法庭╱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男子撿走金門高粱酒紙箱被告偷竊,上周檢察官開庭隔天,男子竟到失主門前喝鹽酸自殺,留下遺書控訴失主、
警察及檢察官都會有報應!律師馬在勤建議,若有疑慮可要求提出評鑑,審視偵查庭錄音、錄影過程,查清是否迫於檢察官「認罪協商」壓力認罪。
尤天福在庭訊隔天喝鹽酸自殺,留下遺書控訴檢察官叫他認罪。劉智維攝高雄地檢署昨調閱開庭錄音,澄清檢察官並未說
「只要你不認罪,就不能走出法院」等強烈字眼,反而是希望尤男只要了解,不能隨便拿走他人物品,就會以微罪名義不起訴,
不料尤男卻自殺。承辦檢察官得知後非常難過,甚至哭紅雙眼。

死者長子尤森發出示父親的遺書。劉智維攝失主家門前自殺
岡山警分局副分局長陳俊吉表示,七月中男子曾英洲(三十七歲)報案,指放門口曝曬的金門高粱酒空紙箱遭竊,
曾報案後在住家附近尤天福(五十九歲,竊盜前科)的住處尋獲紙箱。八月中警方傳喚尤男到案,依竊盜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本月二十日,尤男在長子尤森發陪同下前往高雄地檢署應訊,返家隔日上午,尤男就到曾男家門前喝鹽酸自殺,送醫仍在二十三日凌晨不治。
遺書中控訴警察、法官(應為檢察官)及曾男,還載明「到法院也死、自殺也死,有錢生、無錢死!」尤森發強調,
確實聽父親說被檢察官威脅「如果不認、不能回去喔」,希望檢方公布錄音、錄影過程。
曬紙箱非廢棄物
尤男四年前曾因竊取鐵條變賣判拘役三十天,後繳交三萬元罰金,此次卻選擇自殺的激烈手段,尤森發說:
「家中收入比四年前更差,父親可能擔心再遭判刑無力繳款,才走上絕路。」
失主曾男在製作筆錄時曾說紙箱價值一萬五千元,鄰居獲知紛紛指摘曾男報案害死尤男。曾無奈表示,紙箱放屋外曝曬,
特地用桶子架高,區隔紙箱非廢棄物,至於紙箱估一萬五千元,是根據該箱(民國九十四年)高粱酒目前市值判定。
警稱依規定送辦
金門高粱收藏家林宏銘說,該年份金門高粱酒不算少見,沒有紙箱雖對酒的價值稍有影響,卻有限,「早讓我知道,我送他一個(紙箱)就好」。
律師馬在勤表示,檢察官應訊過程應更為人性化,不應辱罵或以「認一認就沒事了」這類話威脅利誘被告認罪。
岡山分局長劉勝源說,此案令人遺憾,但因竊盜屬公訴罪,「當事人提告,同仁依規定傳喚送辦。」
撿紙箱挨告自殺時序
★07/14:尤男誤拾曾男放在屋外的金門高粱酒紙箱,曾男報案後外出在尤家發現紙箱,於是到派出所製作筆錄;尤男在警方到場前將紙箱送回曾家
★08/10:尤男在當地里長蔡良鑑陪同下製作筆錄,警方以竊盜罪嫌函送尤男
★09/20:尤男出庭,向兒說檢察官要求當庭認罪;但檢方事後否認有用「不能走出法院」等強烈字眼逼人認罪
★09/21:上午8時尤男到曾家門前喝鹽酸自殺,遺書寫下「有錢生,無錢死」
資料來源:尤男家屬、高市警局岡山分局、曾英洲
個人觀點: 弱勢族群 真的值得大家多點同情心與關懷,有時他們撿些廢棄物變賣,只是為了補足一餐之需,你又何忍⋯
一個紙箱1.5萬,最好這麼誇張,去搶比較快.我相信一定會有報應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2-9-26 10:43 AM
就為了一個紙箱逼死一條人命 ... 
作者:
尼克馬 時間: 2012-9-26 10:44 AM
真的是....太超過....:15
作者:
finger0516 時間: 2012-9-26 10:48 AM
去你媽的 會有報應的 ! 
作者:
fatcatrock2005 時間: 2012-9-26 10:55 AM
太扯了,一個紙箱而已
何必逼死人~
真的是會有報應!
作者:
karta577384 時間: 2012-9-26 11:03 AM
fatcatrock2005 發表:
太扯了,一個紙箱而已
何必逼死人~
真的 ...
其實那個紙箱上...
有流水號還是日期的
雖然看起來不是很重要
但是對別人來說可能很重要
所以
路上東西別亂撿
不然可能會雖小

作者:
foxlee 時間: 2012-9-26 11:24 AM
為了一個紙箱報案,
卻要背負一輩子的陰影,
得不償失啊.....
作者:
zzzzzz_6000 時間: 2012-9-26 11:31 AM

作者:
songcool0937 時間: 2012-9-26 11:43 AM

作者:
crh912 時間: 2012-9-26 11:52 AM
為了一個紙箱卻沒半點人情,逼死人。換作是他家需要資源回收補貼,作何感想~真是扯呀

作者:
布魯斯肥 時間: 2012-9-26 12:18 PM
台灣真的變了
以前常聽老一輩再說
現在著實的感受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9-26 02:23 PM
唉
真的沒必要這樣苦苦相逼
還有檢察官也該檢討
是否審問詢問時要用這種口氣語氣來讓人害怕

作者:
東方浪人 時間: 2012-9-26 03:52 PM
就算是有流水號又怎樣?
既然那麼重要為什麼不放在家裡?為什麼要放在外面?
這種人不但要人肉!我還要準備一堆箱子給他
他最好就不要撿!!
這個社會真的病了!
我真的忍不住!幹!
作者:
夢幻 時間: 2012-9-26 04:03 PM
得饒人處且饒人 現在的人沒幾個能 越有錢的越會算
作者:
黑龍波 時間: 2012-9-27 08:45 AM
東方浪人 發表:
就算是有流水號又怎樣?
既然那麼重要為什麼不放在家裡?為什麼要放在外面?
這種人不但要人肉!我還要準備一堆箱子給他
他最好就不要撿!!
這個社會真的病了!
我真的忍不住!幹!
注意網頁下的留言喔~~~
劉宥萱 · 屏東商業技術學院
雖然沒告知就拿走,但是死者第一時間就歸還並道歉,為何還要處處逼人!我看清楚你!!原來你長這樣,我是你同村的,你在路上不要被我遇到!!你等著報應!
[iframe]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926/34533446[/iframe]
作者:
fatcatrock2005 時間: 2012-9-27 08:58 AM
警察也真是~幫兇
應該開張單罰失主亂丟垃圾!
注意網頁下的留言喔~~~
劉宥萱 · 屏東商業技術學院
雖然沒告知就拿走,但是死者第一時間就歸還並道歉,為何還要處處逼人!
一個破紙箱,逼死一條人命
檢察官、警察都只辦這種案子~社會善良百姓還有依靠嗎?
檢察官還逼當庭認罪
那人一定要報應啊!~老天爺睜開眼看看吧!
作者:
FSC9732 時間: 2012-9-27 12:50 PM
= =同村的人都出來講話了
真是B人太甚了: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作者:
火車隆隆叫 時間: 2012-9-28 12:55 AM
現今這社會已經病了!!
有錢的更有錢...沒錢的就只有等死
公平正義在哪....都在有錢人身上...窮人只能認人宰割!!~
作者:
MILK660 時間: 2012-9-28 01:14 AM
太想不開了
我要是金門酒廠 就送十個給他 價值15萬 真是欺人太甚
作者:
sss0912 時間: 2012-9-28 01:22 AM
真是扯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