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遠通又不用罰惹~ (>"<) [列印本頁]
作者:
show_945 時間: 2012-9-8 09:57 AM 標題: 遠通又不用罰惹~ (>"<)
在版上看到大大發文還能說什麼....etc
也來發個文感慨一下
遠通-->"自願性"與政府簽合約-->架設電子收費系統-->回本後就持續賺錢-->違規-->隔年檢視利用率(罰不到)-->就算罰了-->再從人民那裡賺
人民-->"強迫性"與爛法律共生-->納稅養全台的公機-->往生後就不用繳錢-->違規-->限日期到案說明(繳罰款)-->真的罰了-->也不能因此扣稅
那一般大眾違規,應該可以隔年檢視是否有累犯再開罰呀!
ㄨㄌㄍㄋㄋ~法克魷~趕羚羊~草泥馬~說是這樣說啦~
一般人民也只能雅美蝶+伊蝶
~人民~摳連喔~
作者:
打火人 時間: 2012-9-8 11:26 AM
那就拒用呀
又沒規定不用那個徐胖子的東西不能走高速公路.
就明明是官商勾結的爛東西
就已經告訴您:嫌貴就不要用
作者:
show_945 時間: 2012-9-8 11:36 AM
打火人 發表:
那就拒用呀
呵呵~所以我沒貼那醜死的玩意兒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9-8 02:58 PM
不要用+1
這是早就知道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