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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太荒謬!男偷騎車歸還 檢座裁不算「竊盜」 [列印本頁]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9-7 04:57 PM     標題: 太荒謬!男偷騎車歸還 檢座裁不算「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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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新聞》

基隆一名男子偷騎鄰居的機車,每次騎完都放回原地,

直到車主收到罰單才發覺自己的機車被人偷騎。

事後男子被依竊盜罪移送,

但檢察官認為男子偷騎機車後有歸還,

並沒有「據為己有的意圖」所以獲不起訴處分,

但這樣的結果民眾聽了覺得很荒謬,

認為這是在鼓勵犯罪嗎?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2-9-7 05:05 PM

不道而取視為竊 ! 這種簡單的道理都不懂嗎 ?   

現在的法官還真好當 ,   隨便判一判就可以交差了事了 ...    
作者: peed48    時間: 2012-9-7 05:06 PM

有借有還~~是不是這個意思
作者: Arson    時間: 2012-9-7 05:30 PM

這個法官腦袋到底裝什麼
作者: Conceptman    時間: 2012-9-7 05:32 PM

等法官家東西莫名開始被借走,然後又莫名出現,我想他應該就知道什麼什麼叫借什麼叫偷。
作者: fatcatrock2005    時間: 2012-9-7 05:34 PM

法官腦袋~~裝屎!!
作者: goodgimmy    時間: 2012-9-7 05:38 PM     標題: #.#

法律就是這樣訂定低,除非各位立委諸公 去修法囉! (不過 不看動機來判 也是很恐龍低) 例如你拿錯別人東西回家 = = 不看動機也算偷的話!! 那不是很瞎嗎...

民事 還是 可以告損害賠償的拉!
作者: 動力機械    時間: 2012-9-7 05:46 PM

未告知 還有未遵重車主呢

這不是妨害到使用權利嗎
作者: 苦命人    時間: 2012-9-7 06:17 PM

意思就是 打完人再帶他去看醫生 也沒罪瞜!?:15
作者: 夢幻    時間: 2012-9-8 05:55 AM

機車....要是騎女女女在幫穿回內褲不就也算歸還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2-9-8 06:27 PM

意思就是~~我可以借這個檢座的老婆來用一用再歸還
然後不算偷他的老婆?.....反正我也無竊盜的意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