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太荒謬!男偷騎車歸還 檢座裁不算「竊盜」 [列印本頁]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9-7 04:57 PM 標題: 太荒謬!男偷騎車歸還 檢座裁不算「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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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新聞》
基隆一名男子偷騎鄰居的機車,每次騎完都放回原地,
直到車主收到罰單才發覺自己的機車被人偷騎。
事後男子被依竊盜罪移送,
但檢察官認為男子偷騎機車後有歸還,
並沒有「據為己有的意圖」所以獲不起訴處分,
但這樣的結果民眾聽了覺得很荒謬,
認為這是在鼓勵犯罪嗎?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2-9-7 05:05 PM
不道而取視為竊 ! 這種簡單的道理都不懂嗎 ?
現在的法官還真好當 ,
隨便判一判就可以交差了事了 ...

作者:
peed48 時間: 2012-9-7 05:06 PM
有借有還~~是不是這個意思

作者:
Arson 時間: 2012-9-7 05:30 PM
這個法官腦袋到底裝什麼

作者:
Conceptman 時間: 2012-9-7 05:32 PM
等法官家東西莫名開始被借走,然後又莫名出現,我想他應該就知道什麼什麼叫借什麼叫偷。

作者:
fatcatrock2005 時間: 2012-9-7 05:34 PM
法官腦袋~~裝屎!!
作者:
goodgimmy 時間: 2012-9-7 05:38 PM 標題: #.#
法律就是這樣訂定低,除非各位立委諸公 去修法囉! (不過 不看動機來判 也是很恐龍低) 例如你拿錯別人東西回家 = = 不看動機也算偷的話!! 那不是很瞎嗎...
民事 還是 可以告損害賠償的拉!
作者:
動力機械 時間: 2012-9-7 05:46 PM
未告知 還有未遵重車主呢
這不是妨害到使用權利嗎

作者:
苦命人 時間: 2012-9-7 06:17 PM
意思就是 打完人再帶他去看醫生 也沒罪瞜!?:15
作者:
夢幻 時間: 2012-9-8 05:55 AM
機車....要是騎女女女在幫穿回內褲不就也算歸還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2-9-8 06:27 PM
意思就是~~我可以借這個檢座的老婆來用一用再歸還
然後不算偷他的老婆?.....反正我也無竊盜的意圖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