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哈拉] 員警撞狗丟路邊 目擊民眾批「肇逃」 [列印本頁]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9-5 11:14 AM 標題: 員警撞狗丟路邊 目擊民眾批「肇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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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新聞》
高雄是一名員警在執勤時被民眾目擊撞傷了一隻狗,
卻將牠拖到路邊就直接離開,
被民眾痛批「撞狗肇逃」。
作者:
eric5731 時間: 2012-9-5 11:26 AM
我勒趕羚羊,垃圾警察!:18 :18 :18
作者:
lhh123 時間: 2012-9-5 11:28 AM
動物保會協會怎沒有出面
指責人民保母肇逃咧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2-9-5 12:03 PM
還想狡辯 ... :15
作者:
布魯克斯 時間: 2012-9-5 12:20 PM
恐龍法官說:有下車察看不算肇逃
作者:
鍾情 時間: 2012-9-5 01:31 PM
反應也太大了吧,先把牠拖到旁邊免得被二次傷害,
今天是要趕著處理民眾報案,如果你是報案民眾,
情況危急,而處理員警不小心在來的路上撞到小狗
然而怕被民眾指責"肇事逃逸",而留在不小心撞到狗的現場
處理,報案民眾您做何感想?
比例原則何在?

作者:
大樹哥 時間: 2012-9-5 02:15 PM
到底是誰家養的狗阿
為什麼又沒綁好呢
我也喜歡狗
但我最賭藍那些養狗不照顧狗的人
放任狗兒而造成意外
養狗人的責任呢
希望大家都能將心比心
不要享受玩狗樂趣
不盡到保護狗兒得責任
作者:
EddyChou 時間: 2012-9-5 03:09 PM
老實說一般撞到狗又該怎麼做呢??
我想也只能把牠拖到路邊吧...況且很多狗都衝出來肉身攔車....
車主閃避或是機車騎士受傷又該誰來買單??
飼主也有部分的責任~
作者:
三杯鴨舌 時間: 2012-9-5 05:56 PM
飼主有責任+1,雖然我也愛狗,但每次我帶狗出門一定給牠綁胸揹帶
畢竟是動物,有時候無法掌控牠的爆衝行為(黃金獵犬)
今天如果換做是一般民眾撞到,版面應該不會這麼大
只是換成是粉鳥幫撞到,應該要公平的看待每一件事才對~
作者:
阿盛 時間: 2012-9-5 10:00 PM
那隻狗已經沒事了
撞到狗的員警也願意負責全部的醫療費用
根據員警表示....
他是因為當時有看到車子過來,深怕狗被車輾過,當時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只好先把狗移到路邊,隔天已由(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接手處理
(以上資訊是由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發出的)
作者:
zzzzzz_6000 時間: 2012-9-5 10:53 PM
